孙中山的家世――资料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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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与评述(Y)


也谈关于孙中山祖籍问题的争论

 

 

 

《岭南文史》1993年第2期刊出的《孙中山祖籍问题争论的始末》(以下简称《始末》),严格地说来并不是一篇介绍这场学术争论始末的文章,它主要反映两位作者的主观想法和某种情绪。我的一些论文在该文中被不确切地引用后再予以猛烈抨击,因此,我不得不对《岭南文史》的读者再谈谈“紫金说”、“东莞说”的论据及其他一些有关问题。对该文“意气之争”、“制造假证”一类的指责,双方文章具在,读者可以作出客观的判断,我就不再多费笔墨了。

 

    一、孙中山是否承认过紫金为祖籍?

 

    《始末》称:“孙中山父子承认祖籍在紫金”。但所有研究孙中山的学者都知道,孙中山从未作过这样的承认。至于被“紫金说”者当作孙中山“承认”紫金为祖籍的所谓“孙中山自述家庙在东江公馆村”,却是由一段误译引起的。

    美国人林百克(Paul Linebarger)在其所著之《孙逸仙传记》(Sun Yat-sen and the Chinese Republic, New York, 1925)一书中记述了孙中山的一段话:The Village of our ancestral temples is at Kung Kun, on the East River.1926年上海开智书局出版的徐植仁的中译本把这段话译作:“我们的家庙,却在东江的一个龚公村里。”这段英文并不艰深,稍懂英文的人都可看出徐译并不确切。比较恰当的译法应是:“我们祖祠所在的村庄,在东江的Kung KunKung Kun应是一个县而不是一条村。有的学者认为“Kung Kun”实为“Tung Kun(东莞)之误。例如,“紫金说”的提出者罗香林先生曾在《客家研究导论》的一个注中说:“Linebarger氏谓孙公自述,祖祠在东江Kung Kun ,下一字为‘莞’对音,上字当是Tung字之误,据其地望推之,当是东莞无疑(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民十五年开智书局译本误作龚公,非是。”[1] 可见,这段后来被“紫金说”者反复强调的所谓孙中山“家庙在东江公馆村”的自述,其实是误译,连罗先生早年也看作是孙中山承认东莞为祖籍的表示。当然,由于字母有误,“东莞说”不能把这段孙中山自述作为论据。但它并非孙中山承认紫金为祖籍的表示,则是显而易见的。

    后来,罗先生有“孙公上代,原住紫金,后迁东莞”的推测[2] ,几年后,又把他否定过的这段误译作为假设孙中山祖上来自东江某个名“公馆”的村庄的前提,到了撰写《国父家世源流考》时,才截然排除东莞,提出孙中山上世于清初从紫金迁来,并确指紫金中坝孙屋排村为孙中山的祖籍。不过,这条村庄从来都不叫“公馆村”,只是紫金中坝《孙氏族谱》提及一处祖坟的所在地的小土名叫“公馆背”,祖祠却没有一处在“公馆背”。[3] 孙中山和外国人谈祖籍,又怎么会不讲县名村名,只讲一处祖坟(不是祖祠)所在地的小土名的前半截呢?何况,被指为“东江公馆村”的中坝孙屋排村,位于韩江支流琴江上游,它最多也只是“韩江公馆村”,并非“on the East River(在东江畔),无论怎样解释也不能与上引孙中山自述对上号。目前发现的所有文物资料也排除了这个村庄是孙中山祖籍的可能性。

    所谓孙中山“承认祖籍为紫金”纯属子虚乌有。但一些文物却反映了孙中山祖籍为东莞的可能性。如1912年5月孙中山与东莞上沙孙姓人士同开孙族恳亲会的合照、传单,[4] 孙中山、孙眉到左头孙氏(源出东莞)祖祠拜祭后的合照等。[5] 近年,还有一位“紫金说”者谈到孙中山曾往东莞拜祖的事实。[6] 这些,都可看作孙中山承认东莞为祖籍的间接证据。

   

二、孙科先生对“东莞说”和“紫金说”的表态

 

    《始末》十分强调孙科先生承认“紫金说”的表示。不过,孙科先生也有过承认“东莞说”的表示,在此,举出几个证据:

    1、1932年9月,国民党党史会编印了《总理年谱长编初稿》,该书首页即称孙中山祖上来自东莞,“十三世祖礼赞公始迁中山县,……生二子,长乐千次乐南,乐千又分居左沙头(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七世祖)瑞英公以降,六世祖建昌(按:应为连昌)公,五世祖迥千公,四世祖殿朝公,曾祖恒辉公,祖敬贤公,历世未显。父达成公。”本书编成后,曾分送国民党元老及孙中山的亲友征求意见。国民党党史会于1933年把全部意见编成《总理年谱长编初稿各方签注汇编》,孙科先生的签注全部收入。对该书首页关于孙中山祖籍在东莞的记述及孙氏历代祖先,孙科先生也和全部签注者一样未提任何异议,但他将“分居左沙头”改成正确的“分居左埗头[7] 。左埗孙氏有确凿证据源出东莞,历来与翠亨孙氏互相承认为同源族亲。“埗”字非常见字,孙科先生作了改动,说明他是注意到这段记载的,当时他并不认为说自己的祖籍为东莞、与左埗头孙姓是族亲有什么不妥当。

    2、1937年出版的胡去非的《总理事略》,一开头就引述孙中山祖籍为东莞的说法。孙科先生在为该书的题词中说:“《总理事略》,编订明备”。

    3、1947年,孙科先生为东莞上沙题写过“国父先代故乡”。(牌坊毁于1966年,现尚存照片)

还可以举出一些。但以上几件事实,已足以反映孙科先生也有过承认东莞为祖籍的表示,并非始终如一只承认紫金为祖籍。我的几篇文章都没有回避孙科先生有过承认“紫金说”的事实,只是指出对他两方面的表态都应注意。其实,孙科先生对祖籍的表态前后不一也并非不可理解。他从小在国外长大和受教育,孙中山主要在学习和革命工作两个方面严格要求儿子,对自己和家族的事似乎谈得不多,所以,孙中山逝世后要确定他的生辰,孙科先生也不能提供准确答案,终于还是卢太夫人找出她与孙中山结婚时的生辰八字才解决了问题。[8]从他对《总理年谱长编初稿》的签注也反映他当时绝对未想到紫金可能是自己的祖籍。作为一位政治家,作为孙中山的儿子,孙科先生不妨对研究孙中山的著作和纪念孙中山的活动都予以肯定和支持,或者他也并没有太在意“紫金说”和“东莞说”的对立。我相信,无论孙科先生对祖籍作过什么表态,对这位近代有名的政治家的一生来说,只是不足道的小事,不应该因而说一些对他不恭的话。

 

三、孙中山其他亲属的意见

 

    孙中山的胞姐孙妙茜在1931年4月26日对国民党党史会工作人员钟公任说过:“孙氏始祖在东莞县,至五世始迁中山县。”[9] 此说与《孙氏家谱》所记符合。她的后人也坚持认为孙氏的祖籍为东莞。

    孙中山的侄孙孙满先生(孙眉之孙、孙昌之子)始终坚持认为翠亨孙氏的祖籍在东莞,拒绝承认紫金。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在文章中引述孙满先生的意见,《始末》指责为“捧出孙满以与孙科对抗”,并以挖苦的口气称之为“以孙制孙”的“妙计”。其实,孙满先生对祖籍的态度几十年来没有变化,无须谁去“捧出”。同族人对祖籍问题的看法有不同,也谈不上是“对抗”。孙满先生一些文章由别人代笔,有些出入也无须大惊小怪。他是翠亨孙氏的长房嫡孙,在国家大事方面的发言权自不可与孙科相提并论,但在祖籍这类家族事务上,按情理是应有发言权的。1992年6月,孙满先生访问中山大学,他谈到自己的祖籍不是紫金,也不是客家人,从他的说话中也确实听不出带有客家口音。罗香林先生说过,“客家人尚自重,喜自尊,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肯舍弃固有的语言和习惯。”[10] 客家人对中华历史、文化的贡献早已得到公认,客家人在世界各地华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又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只有非客家人愿与客家人认同,却少有客家人自己拒绝承认之事。若翠亨孙氏确为来自紫金的客家人,孙满先生又何必拒绝承认?又有谁见过年届九十的客家老人不会说客家话、不承认自己是客家人的呢?

还必须说明,我们并不是仅根据孙满先生的意见便得出结论,只是把他的意见作为论据之一而已。

 

四、关于“紫金说”和“东莞说”的所谓“胜败”

 

    《始末》一再宣称,“紫金说”已成“定论”,“东莞说”已经失败,如果再对“紫金说”提出异议、重提“东莞说”,就是“不甘心失败”、“非理智”、“意气之争”、“无稽之谈”。其实,所谓“紫金说”已成“定论”、已经“获胜”云云,只是一种主观想象。

    自蒋介石、孙科等为《国父家世源流考》题署、作序以后,国民党的史政机构后来改为采纳“紫金说”,但两说实际上并没有进行过充分的争论,邓慕韩的《〈国父家世源流考〉正误》一文甚至没有公开发表。不过,一直有学者对证据不足的“紫金说”提出批评。1985年,台湾国民党史政机构第三次增订重版《国父年谱》,虽仍采“紫金说”,但却加了一条长注,注文开头便说:“关于先生(孙中山)家世源流,学者之间颇有争论,先生家属之间,意见亦不一致。”注文最后说:“本谱暂依罗香林前说,并继续研究考订,容有确论,再行补正。”可见,多年接受“紫金说”的台湾国民党史政机构,也承认关于孙中山祖籍仍有争论的事实,并未把“紫金说”称为“定论”。

    在我国大陆(特别是在广东),缺乏证据的“紫金说”从来就没有受到过研究孙中山和中国近代史的学者的重视,更谈不上成为“定论”了。1986年,一位著名的研究孙中山的专家在纪念孙中山诞辰12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的闭幕式上发言,对提交大会的论文作了评述,其中谈到:“有的论文,根据大量文献、文物和访问材料,进行了细密的考证,指出孙中山的祖籍是广东东莞,而不是罗香林先生所说的广东紫金,得到许多学者的赞许。”[11] 1989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史实正误》也把“东莞说”作为正,而把“紫金说”作为误。

    我说这些,当然不是说“东莞说”已成“定论”或已经“获胜”,只是要说明《始末》所称“紫金说已成定论”并非事实。对孙中山祖籍这个学术问题,学者们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地从长讨论,经过讨论达成共识固然好,就是意见终于不一致也关系不大,任何人都有权接受和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那种观点,无须像体育竞赛那样非要分个胜负不可。

目前,有些人以极大的热情为“紫金说”辩护并激烈地抨击“东莞说”者。但从他们发表的文章和散发的印刷品来看,他们并不清楚这场学术论争的来龙去脉,对“东莞说”的论据、论点固然知之甚少,对“紫金说”的主要论据、论点也不甚了了。如“国父自述家庙在东江公馆村”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找到的所谓“东江公馆村”在什么地方,紫金《孙氏族谱》有些什么记载,紫金的琏昌和香山的连昌各生活在什么年代,翠亨孙氏与紫金的客家人在语言、风俗、婚姻等方面有何异同,罗香林先生和孙科先生对“东莞说”、“紫金说”的态度有什么变化,孙中山的家族成员是否都接受“紫金说”等一系列问题,他们始终弄不明白或者不愿意弄明白,只是强调“紫金说”是完全正确的,是不必再讨论和不容再讨论的,但引用罗香林先生的论据、论点时却还闹过画蛇添足的笑话。这些人在他们从事的学科可能也是有成就的专家,如今却要在另一个学术领域中对一个自己没有认真研究过的学术问题用不容分说的口气作出裁决,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

 

五、我们为什么不接受“紫金说”

 

    这个问题我的几篇文章已谈过不少,所有论据均注明了出处。在此再概略地重复一下:

    1、“紫金说”的前提“孙中山自述家庙在东江公馆村”不能成立,已如前述。

    2、在孙中山的故乡翠亨,无论家族文物,还是口碑相传,都没有片言只语提及过紫金(永安)。

    3、翠亨孙氏语言、风俗与来自紫金的客家人不同,历代只与讲香山本地白话的家族通婚,居住在全讲香山本地白话的翠亨村而不住在附近大量存在的客家村(不少还是祖籍紫金的客籍人)。

    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客家人“宁卖祖宗田,不丢祖宗言”,崇敬祖先,重视谱牒。[12] 如翠亨孙氏真是1718世纪之交(连昌公生于1669年)才从紫金迁来,在没有经历迁徙流离的乡居环境中,怎么会在定居香山百多年后就把记有祖籍的谱牒遗失净尽,甚至也不知道祖籍在哪个县,丢掉了客家话,还染上缠足陋习,并脱离了邻近的客家人群体住进讲香山本地白话的村庄?这一切对昔日一个乡居的客家人家族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此,比较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翠亨孙氏原来就并非清初才从紫金迁来的客家人。

    4、紫金方面也提出了一条足以彻底推翻“紫金说”的有力证据——紫金孙氏十二世祖琏昌公参加过发生于1646年左右的钟丁先抗清起义的事实,现尚有遗址。[13] 这一点,自40年代至今从无异辞。而孙中山的祖先香山的连昌公确知生于1669年。紫金之琏昌与香山的连昌并非同一个人,当无可怀疑。本来,紫金之琏昌与香山之连昌为同一个人之假设,是“紫金说”得以提出的关键之点。现已证实两人并非同一个人,紫金《孙氏族谱》自不可与翠亨《孙氏列祖生没纪念簿》相接,“紫金说”就失去了任何成立的可能性。

因为以上各点,所以,即使没有其他反证,紫金也不可能是翠亨孙氏的祖籍,何况,在翠亨的多件文物以及孙氏的祖墓,都反映了翠亨孙氏并非十二世于清初始从紫金迁来。

 

六、有关文物资料的真伪问题

 

    因为翠亨孙中山故居收藏的文物以及附近的孙氏祖墓都是足以推翻“紫金说”的证据,因此,《始末》一再说这些文物、坟墓全都是伪造的。但他们提出的理由从历史考证的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在研究名人的家世源流时,伪造谱牒等资料以图攀附的事是可能发生的。在孙中山祖籍这个问题上,也不能排除紫金、东莞两地的孙姓为攀附翠亨孙氏而假造谱牒等资料的可能性,但断无孙中山的亲属伪造谱牒以图攀附其他地方的孙姓之理。就一般情理而言,紫金方面伪造资料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紫金《孙氏族谱》的发现是在罗先生推测、假设孙中山上世可能出自东江紫金的几年之后,结论提出在前,证据却发现于后;而罗先生关于翠亨孙氏十二世连昌以后始有较准确记载等事实的披露,也会给伪造者提示了明白的线索。《国父家世源流考》出版以后,还发生“中坝孙姓少数人,竟为地方豪劣讼棍所摆弄,举凡孙姓历代卖出产业,均指为国父先祖遗产,控之于县府司法当局,强判人以窃占国父先祖遗产之罪,致拆屋毁坟,拘押勒榨,无不令人感慨。”[14] 在研究名人的家世源流时,遇到以上情况,学者都会对资料的真实性产生疑问。但是,我在以前所有的论文都没有讨论过“紫金说”论据的真伪问题,因为怀疑其有伪造的可能毕竟不等于是伪造的证据。我始终以承认紫金的谱牒等资料的真实性作为研讨的前提,只是认为即使它们全是真的,也与孙中山的家族毫无关系。我在研究中也没有太重视东莞孙氏提供的谱牒资料,主要以孙中山亲属收藏的文物等资料作为自己的论据。

    翠亨孙中山故居收藏的《孙氏家谱》和几件契据、帐册,是孙中山胞姐孙妙茜的遗物,后由她的孙子杨连合、杨连逢无偿献给故居收藏。而《家谱略记》是孙中山胞兄孙眉的遗物,由其长孙孙满先生披露。我们总不能怀疑孙眉、孙妙茜或其后人为攀附东莞孙氏(该支孙氏并无任何有影响的历史名人)而伪造这些文物吧?

    制造假谱牒通常是在名人祖籍发生争论时或为推翻某一旧说而出现的。《孙氏家谱》在30年代初已为人所知,部分孙氏祖墓的迁葬也发生在30年代。在那个时候,并不存在“东莞”、“紫金”两说的争论,连罗香林先生都是“东莞说”者。“东莞说”者又何必为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说法去作伪呢?

    那么,作伪者会不会是翠亨附近的孙姓呢?《始末》无中生有地说30年代邓慕韩往“迳仔蓢孙姓”处抄家谱,其实,邓慕韩在《〈国父家世源流考〉正误》一文中已说过,他到翠亨调查时,迳仔蓢村已“鞠为茂草”,再无人居住。30年代时,翠亨附近也没有多少孙姓居民。而翠亨东北六七公里的左埗头孙氏,孙眉、孙中山、孙科都承认他们与翠亨孙氏有同源关系(否定的说法是罗香林先生在40年代提出的)。他们也无须大肆作伪。

    而且,我们还要考虑到,翠亨在孙中山逝世后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圣地,当地政府、民众以及孙中山的亲属,眼睁睁地看着“东莞说”者在翠亨大肆伪造文物、坟墓(达数十座)而不闻不问;而这些“伪造”的东西又竟被孙中山的胞姐接受,有这个可能吗?

    细看《始末》和其他一些猛烈抨击“东莞说”的文章,所提出的“伪造”的“证据”无非是《孙氏家谱》记载上的某些矛盾、缺漏,指斥别人“制造假证”,引用的却是别人对这件文物为何出现矛盾的一些理解或解释。看来,这些文章是把文物、史料的真伪与记载的准确性混为一谈了。在家世源流的研究中,常会碰到要考证谱牒的真伪及其记载的矛盾、错漏等问题。例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多承用逐家谱牒,故多有谬误。” [15] 这说明即使宰相家的谱牒也还是有不确切之处,但不可能“逐家谱牒”均是伪品。又如,现在学者们看到的洪秀全的族谱,就有极明显的谬误,但它是花县官禄洪氏族人保存的,大家也就承认它在研究洪秀全家世方面的参考价值。 [16] 珠江三角洲讲白话的贫苦农家,家谱往往十分简略,甚至找不出家谱。孙中山上世历代都是贫苦农民,从未出过文士,家谱资料不健全是不足为怪的。如果说,有矛盾、缺漏的家谱不会是孙中山的家谱,只能是其他孙姓的家谱,这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而且,极为粗疏的本来面目,通常恰恰是伪造的反证,如果有人伪造家谱以图攀附孙中山,搞一本稍为完整、严密些的又有何难?因为《孙氏家谱》的记载存在种种问题,所以,我们也并没有仅依据它便得出结论,而是综合了各方面的文献、文物、口述资料和调查访问材料才作出判断。对这本家谱的矛盾疏漏之处,我们也从不回避、掩饰,并对各个不合理之处作了注明。 [17] 总的来说,我认为《孙氏家谱》从收藏者、收藏地以及披露的背景看,它不可能是伪造品,对孙中山家世的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其中记载有不确切之处,引用时应注意分析考证。

至于《始末》指称达成公兄弟批垦荒山合约等文物及孙氏祖墓为伪造的所谓理由,多是一些主观臆测,也颇有矛盾之处。该文一再声言《孙氏家谱》为伪品,却又以家谱中有关瑞英公的明显不确的记载为出发点,从而企图证明所有其他提及瑞英公的文物甚至他的坟墓都是伪造的。这种论证方法与正常的历史考证毫无共同之处。

 

七、再谈对这场学术争论的一些想法

 

    我曾多次申明,研究孙中山,主要应研究他的历史功绩和光辉思想,祖籍只是一个不算重要的具体学术问题。我也并不认为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有何等重要的学术价值,更没有指望大家都注意和接受我的观点,在史学界以外的某些激烈反应,是完全出于我意料之外的。

    有人问我:是不是要为东莞争孙中山的祖籍?我明确地答复:不是!我并非东莞人,与东莞也没有私人的联系,只因参加《孙中山年谱长编》的编纂,所承担的部分涉及孙中山的家世,所以才去研究这个问题。我认为,不论为哪个地方去争孙中山的祖籍都没有意义。孙中山诞生及生活过、从事过革命工作的地方,应该作为纪念地,但他很多代以前的祖籍,却是不必特意加以纪念的。1986年,笔者与其他一些学者向东莞的同志建议,只把祖籍作为一个有关地方史的学术问题予以探讨,不要大拨公款修墓建祠。据笔者所知,东莞方面并没有对“祖籍”大加渲染,也没有为此花费大笔公款。

    《始末》以及一些非正式散发的印刷品,一再强调否定“紫金说”就是“极力否认孙中山是客家人”。这种说法当然很容易激起对这场学术争论了解不多的客籍人士的不满。笔者所在的孙中山研究所,大部分同事是客家人;内子也是纯正的客家人。如果我的研究以“否认孙中山是客家人”为目的,那么在研究所和在家里就首先通不过。笔者只是从翠亨孙氏的语言、风俗、居住以及孙中山母亲杨太夫人的话,推断孙家不可能是清初始从外地迁入的客家人。这不过是笔者个人的一种学术观点。我相信,如果孙中山的家族确为客家人,自不会因我的几篇文章的发表而改变;而如果孙中山的家族并不是客家人,那么,既不会影响孙中山的历史地位,也不会影响客家民系对中华历史、文化的贡献。我希望我以上的想法能得到《岭南文史》读者的理解。

    孙中山祖籍在何处,不管怎么说,只是一个学术问题,也只能用学术研究和学术讨论的方法去解决。但有的人却千方百计要用学术范围以外的方法去对待。《始末》中触目皆是的攻击、挖苦他人的的词句,就反映了这种倾向。学术研究必须提出可靠的证据,靠盛气凌人、恶语相加是无济于事的。

有的人还力图说服领导同志出面以行政的方法对这场学术争论作出有利于他们的干预。几年前,一位研究孙中山的专家说过:“对于孙中山祖籍问题,诸如他的远祖是谁,先世来自何处等等,不必花太多的力量,应放在适当的地位,让少数有兴趣的学者以及有关部门研究就可以了。既然孙中山祖籍问题一直有争论,迄今尚未获一致的结论,那么举行纪念活动就应持慎重的态度,不宜采用行政决定,立碑修墓,扩大渲染;也不要忙于请领导同志题词、表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造成被动,或者以讹传讹,贻笑天下,造成不好的影响。”[18] 我完全赞同他的意见,特抄录以作本文的结束,供关心孙中山祖籍争论的人士参考。

 

据广州《岭南文史》,1993年第4期。

 

 


孙连昌公迁香山动因经过之分析

¾¾读罗香林先生著《国父家世源流考》指误

 

钟正君

 

    罗香林教授,考证国父之十二世祖连昌公,系由惠州永安县迁居增城,再迁香山涌口门村,举证确凿,无庸置疑。且获孙哲生先生等孙家后人之确认,哲生先生之《八十自述》,开首便述世系源流,全系采信罗说,或含有国父早年之面谕。罗先生考证事实,本极细密,不知为何,对永安忠坝孙家子弟参与钟丁先抗清义师之世辈人物及孙连昌迁出永安之动因,竟出错误。先看其叙述原文:

    “丁先所集之千余义民,虽名氏无考,然以当日情势勘之,必有忠坝孙氏如上述家谱所载十一世鼎茂鼎山鼎标,十二世道元继东连盛等参与其间。……”

    “今忠坝人民,父老相传,其地在明清之际,战祸频仍,民多流徙。当钟丁先起义抗清时,公馆背孙屋排,有孙大食公随同起义,以勇敢善战,为钟氏所重,尝以一日升官三级,时人乃称公馆为连升馆。大食公以饶有气力,而食量甚大,故人皆称之为孙大食焉。其后大食公以兵败散走,忠坝遂无复其人后裔,其人原名,亦为后人所失记云。”罗先生在本文后又加附注:“据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忠坝孙桂香、孙启元、启恒、孙作君四人详函谓:查丁先公系明末解元,与满清打仗,与惠州黄总戎相持数载。孙大食公,系忠坝孙屋排人,随丁先公出军,人甚勇敢,一日升官三次,后因清例非常之严,其下落后人亦无从考查。……孙连昌公是否即为孙大食公,虽今日已不易详考,然其随从钟丁先起兵抗清之背景,及兵败迁散之情势,则完全相同。”

    根据上面叙述,罗先生确认孙连昌公与其父亲伯叔兄弟,参与钟丁先抗清义师,事败而逃离永安到增城与香山,甚而怀疑连昌公即是孙大食公。此种确认与推断,乃属大错,是何缘故,且听分析:

    道光年间,永安许鼎亨辑刊丁先遗文,名钟义士集,书首载传略云:钟丁先字后觉,又字南山,永安琴江都清溪约人。父国祥,邑庠生。丁先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癸丑,自幼颖异,弱冠补博士弟子员。崇祯十五年壬午,吴韩起夏允彝主广东乡试,举丁先第一(解元)。旋丁先北上会试,猝遇流寇,至河而返。癸未国乱,越年甲申,李自成陷京师,吴三桂引满清入关,丁先闻变痛哭。顺治三年,清兵徇岭表,所至皆下,丁先招集义民,据永安抗清,意图恢复,有众千余,屯于凹下山。时桂王方都肇庆,称端京,改元永历,授丁先监军道,旋升参议,后升广东按察副使。桂王奔粤西,号令隔绝,丁先知势不可为,即解散义兵,居蓝塘下石彼岸庵,削发为僧,号忏云。府县及平靖二藩,皆致书招丁先出仕,丁先坚辞。答书风霜满纸,忠义凛然。……后离彼岸,卒于里舍,年岁失考,后裔俱往四川。

    根据上述事实,则可断定孙连昌公,绝对没有参加钟丁先义兵行列,更非孙大食公其人,他之离开永安西迁,也绝非兵败逋逃亡命他乡。其理由如下:

    有真凭实据确切可信的国父家藏《翠亨孙氏列祖生殁纪念簿》上载:“连昌公生于己酉年正月十三日。……”己酉为清康熙八年,等到他成年能参军打仗,已是康熙二十七、八年,上距清朝顺治三年钟丁先起义时间已四十多年,如何能够加入起义行列?不但连昌公不能,就是他的父亲鼎标公一辈,在钟丁先集义兵时亦多是出生不久之幼儿,亦不可能参加,倒是他的祖父孙宗荣公一辈(第十世),才是适合参与义兵的二十多岁青年。你说是不是。所以罗著述说“宗荣公诸子或其侄辈,曾参与丁先抗清义师,无可疑也。”“国父十一世祖讳鼎标公,为宗荣公次子,生际明社倾覆,清兵南下,从同都钟丁先,屯集抗清义师于凹下山,后解散归农。”是未加思考错误的叙述。大概罗先生当时一心想将“深明民族大义”“慷慨赴义”的至好习性志节豪气,赋予国父的近祖,以表示国父之伟大,乃是有不平凡的遗传基因之故。

    基于前述,连昌公迁离永安之动因,便不可能是因参与义师而受清政府之迫害所致,何则?因钟丁先集义兵抗清是在顺治三年,苦战二年余,至顺治六年,明桂王西迁,消息梗绝,眼见恢复无望,所以解散义兵,自己削发为僧,那时广东已由明朝降清之将清朝平南王尚可喜统理,他感于钟丁先之才干与忠义,致书招其出仕而为丁先所婉却观之,清政府对于反清之首脑尚如此优容,断无对附从者之子孙反加迫害之理。那么连昌公何故会离迁他县呢?那就是因忠坝地处山陬,人民生活普遍困穷,因思改善环境生活,而有迁地之想;加于忠坝附近居民,是时多有迁往增城垦殖者。如乾隆时增城县志舆地门曾载:“明季兵荒叠见,民多弃田不耕,入版图后,山寇仍不时窃发,垦复维艰。康熙初,伏莽渐消,爰谋生聚,时有英德长宁人来佃于增,葺村落残破者居之。未几永安龙川等县人,亦稍稍至。清丈时山税之占业广,益引嘉应州属县人,杂耕其间,所居成聚,而杨梅绥福金牛三都尤伙。”连昌公因而打算到增城,离乡时将此意告知族人,因此忠坝孙氏光绪二年所修族谱上载:“十二世讳琏昌公,移居曾城,于后未知。”罗著说:“惟连昌公在增城,似居殖未久,即辗转迁居中山县涌口门村,故在增城未留若何明显痕迹。”此属猜测之词,不能作为定论,连昌公离开永安时,年龄应在成年之后,那时已是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二年台湾郑克投降之后,清廷便下诏闽粤沿海复界,因迁界后历三十余年的岁月,界中原业主多已异地生根,不愿再回原地,或则物换星移,人事全非,因此沿海五十里地,大部空旷无人,清政府乃多方设法鼓励内地人民移居沿海。此种情况,正适合多居山地之客家人胃口,以是嘉应州惠州韶州等地客人,纷向沿海迁移。连昌公在离开永安向增城之途中,极可能听人劝说,舍增城山地而迳向沿海之香山涌口门村。那时由永安到惠州后,坐民船便可直达中山,较去增城便捷甚多,他因未去增城,所以在增城无迹可寻,如真去过增城,则觅到土地垦殖,一时何能离开?此种推断,我想大致不差。

    永安忠坝孙家子孙参与钟丁先抗清义师之世辈人物,及孙连昌公从永安迁出之动因,因罗先生之错述,使后来引述罗说者,无人加以细勘而跟着错误,为免使后之传抄国父家世及连昌公迁移动因再有错误,特试拟后文备供采录:

国父远祖孙公,世居河南陈留,唐僖宗中和三年,黄巢作乱,朝廷以公才武,选为百将,引兵追剿黄巢于闽越江右间,事定以功封东平侯,驻节虔州虔化县(今赣州宁都),百姓安堵,拟北返时为父老遮道请留,乃定居焉,娶陈氏生子孙实,实公第三子士元之次子有敬,东迁福建长汀之河田,是为到闽之一支,数传至友松公,明朝永乐年间,偕其弟友义两人,南迁至广东嘉应州长乐县之中心坝,友松是为到粤开基之始祖,十传至宗荣公时,明廷倾覆,清兵南下广东,孙族子弟多人,应明末解元钟丁先之号召,参与起义抗清,奋战数年,以大势已去,恢复无望,解散归农。又二传至十二世连昌公因在乡生活艰难,图谋他迁以改善环境,乃于康熙三十年左右离乡,初拟赴增城,当时因朝廷早已下诏闽粤沿海复界,鼓励人民迁居沿海,连昌公以沿海土地肥沃,优于增城山地,乃迳赴香山县之涌口门村定居,二传至十四世殿朝公再南迁数十里之翠亨,历十五世恒辉公,十六世敬贤公,十七世达成公,国父乃第十八世。自友松公迁居长乐中心坝开始,祖孙相传六代,历时一百四十余年,均为我嘉应州长乐县人;至明朝第十二帝穆宗隆庆年间,以土寇初平,析归善古名宽得二都五图,长乐琴江一都二图及河源之蓝能为新县,锡名永安,中心坝亦在其内,所以国父之七世祖仕伯公,八世祖绍宗公,九世祖乃和公,十世祖宗荣公,十一世祖鼎标公,乃为新建之惠州府永安县人。十二世连昌公以下各代至国父,才是广府属之香山县人。虽国父之上代,自孙公以次,所传孙曾,因所居地赣南闽西湘东及粤东粤北,均是客家人居住之区域,历世祖妣,自公陈氏祖妣开始,又均是就地物色之客家人,所以此一枝繁衍众多之孙氏族,经历多世为客语系人;惟自连昌公迁居香山以后,因大环境之影响,无论语言、习性、习俗、风气,均大大改变,而成为道地的广府白话语系人,其原有之客人习性语言,仅在家庭间偶尔应用而已。

 

据台北《广东文献季刊》第23卷3期,1993年9月。

 

 

 


关于孙中山家族的两件土地契约文书释文*

 

梁方仲

 

 

一、清乾隆八年(1743年)广东香山县孙梅景断卖祖尝田契

 

[原文]

立明卖田契人孙梅景、梅占、云灿,今因无银争山米饭应用,众议愿将容窝祖遗下尝田上税四亩,土名横坑,出卖与人,取银应用。托中人谭恒玉引至房亲孙廷尊、千二人出头承买,依口酬还时价银壹拾陆两,四家允肯,五面言定,就日立契期。银一色当中交足,〈梅〉景、〈云〉灿二人亲手接回应用,税现在本户孙通办纳,立契之日,交〈廷〉尊、〈逈〉迁[千]批耕管业,不干众人之事。此田明买明卖,不是债利准拆,并非信写等情,如有不明,系同中理明,不干买主之事。今恐无凭,立明卖契为照。

    一实卖到土名横坑上税田四亩。

    一开四至:东至山,西至山,南至沟,北至山。

    一实接到价银壹拾陆两正。

乾隆八年十二月拾柒日

亚喜押

立卖契〈人〉:孙云瑞押    乾隆九年七月

连维押     十二日纳税讫

梅景押

梅占押

云灿押

见银作中人:谭恒玉押

 

[释文]:这一份清乾隆八年(1743年)广东香山县永宁乡大字都孙梅景等因争山需银开支、众议出卖容窝祖尝田的税契的发现,为研究孙中山家世源流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可补《孙氏家谱》的不足。它有力地证明孙中山的七世祖容窝居于香山县永宁乡大字都。容窝葬于涌口村,他子孙众多,所遗尝田,已分给众房管业,孙梅景等出卖的容窝祖尝田即为其一部分。

契载该尝田坐落永宁乡横坑,上税四亩,“托中人谭恒玉引至房亲孙廷尊、逈千二人出头承买”。四亩价共银16两,平均每亩田价4两。乾隆八年广东白银1两合制钱700¾¾815文,则其时香山县每亩上税田[时价]4两折合钱2800¾¾3260文。契又载:该田“立契之日,交〈廷〉尊、〈逈〉迁[千]批耕管业”。据《孙氏家谱》,容窝为孙中山的七世祖;新业主之一孙逈千为其十三世祖;断卖契人孙梅景等为逈千房亲。这一次地权转移,乃系孙氏家族内部的土地买卖。

 

二、清同治二年(1863年)广东香山县孙达成等批瑞英祖山埔开荒合约

 

[原文]

    立明合约:今有瑞英祖遗下土名迳仔蓢山埔壹段,嗣孙孙达成、学成与房长尊贤、国贤同众叔侄商议,将此山埔批与达成、学成开荒围园,不用丈量,税亩为限,任达成、学成围筑以种果物,限以伍拾年为期。达成、学成所筑园及种果物等项费用本银若干,乃系达成、学成二人事。众议愿抛荒伍年,任达成、学成种植,倘得利,乃系达成、学成收回自用。如满伍年抛荒期,由第陆年起,此园每年所出果物、利息若干,俱要登明,大部当祖炉前算数,八均分,每两〈银〉瑞英祖份下该得钱,种植嗣孙达成、学成二人份下该得八钱。或有异言,又不得强霸植此园。园内□□所种等物,不关瑞〈英〉祖之事,乃系达成、学成前所费用,本银俱化为乌有。此园及种果物等项俱归果园瑞英祖管理为业,集众再酌另行发批,以价高者得。恐口无凭,今立合约纸,种植达成、学成收执壹纸为据。

    一批卖果之银每月每年经份为凭。

    一批明瑞英嗣孙执壹纸。

房长尊贤的笔

弟国贤

弟业贤

侄茂成

    同治贰年拾月十三日立

 

 

[原文]   

立明合约:今有瑞英祖遗下土名迳仔蓢税山埔一段,嗣孙达成、学成、观成与房长尊贤同众叔侄酌议,将此山埔批与达成、学成、观成开荒围园,无庸丈量税亩,任达成、学成、观成围筑以种果物,限以伍拾年为期。今围园及种果物等项费用,本银若干,乃系达成、学成、观成自出。众议愿抛荒伍年,任达成、学成、观成种植,所出利息,仍系达成、学成、观成收回自用。如抛荒期满者,此园每年所出果物、利息若干,俱要登明,大部当祖炉前算数,八均份[分],每两银瑞英祖份下该得钱,种植嗣孙达成、学成、观成三人份下共该得八钱。或园内所种些瓜菜等物,乃系达成、学成、观成收自用,众无得浅见,多生异言;又不得强霸占植此园,须待至五拾年期满之日,达成、学成、观成将此园及所种果物等项送还瑞英祖管理为业后,集众再议,另行发批开投,以价高者得。前达成、学成、观成费用本银,亦不得追究填还,化为乌有矣。恐口无凭,今立合约纸,房长尊贤执壹纸,种植嗣孙达成、学成、观成执壹纸,永远为据。

 

    同治叁年月十日立

国贤

尊贤            学成

房长业贤    种植嗣孙达成

茂成            观成

 

[释文]:合约系孙中山(1866¾¾1925年)父达成(十七世,1818¾¾1888年)、叔学成、观成和房长尊贤(十六世)叔侄于同治三年二月十二日(1864年3月19日)所立。约文载明达成兄弟三人,经房长尊贤等同意,批到十一世祖瑞英遗下迳仔蓢税山埔一段,“开荒围园”,言明期限五十年,任达成兄弟围筑以种果物,开荒本银,由达成等自理,五年内不收租银。五年后,每年所出利息,二八均分:祖尝二分,达成兄弟三人共得八分。五十年期满,达成须将山地及所种果物全部交还瑞英祖尝名下,由经管人另行发批,用投标方法,批给出价最高的人,达成兄弟不得追索开荒费用本银。

据翠亨父老回忆,孙中山出生前,家境困穷,一家数口,赖佃耕二亩六分地过活,不得已,才从祖尝名下批得山地一段开荒,种植果蔬,短期间当然不能对生活有多大的改善,所以在孙中山五岁时(1871年),他的大哥孙眉即被迫远赴重洋到檀香山充当雇工。

从合约中可以看出广东封建势力通过公尝田的一种剥削方式,三埔荒地也不例外。开荒期间租额虽不大,但一经期满,即全部收回,另行发批,价高者得,对族内贫户,特别对原开荒户并无优待。

据翠亨《孙氏家谱》,孙氏始祖居东莞县长沙乡,五世礼赞迁香山县涌口村,十一世祖瑞英再由涌口村迁永宁迳仔蓢村。罗香林著《国父家世源流考》,否认此说,然该合约证明罗说谬误。

合约两纸,由孙中山姊妙茜保存。解放后,其孙检出交当地孙中山故居陈列馆保存,馆长李旭昭以一份赠中山大学孙中山先生纪念室。翠亨村故居另藏同治二年(1863年)十月立合约一纸,内容与同治三年约完全相同;惟承租人,同治二年的为达成、学成二人,不及观成,想系草约。同治三年二月改写,始正式成立。

 

据中山大学历史系编:《中山大学史学集刊》第2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版。

 

 


谈谈孙中山的思想和孙中山研究的有关问题(选录)

 

尚明轩

 

……十月中旬在北京开的“孙中山与客家精神”,……由四、五个团体联合召开,有文化部的华侨文化促进会、社会科学院的侨联和香港的国际科技学会等。……孙中山与客家精神,客家是个社会群体,一般泛指从中原地区由于战乱、天灾人祸而远迁的一部分人,他们有地域,有风俗习惯,有自己的语言,有一定的局部地区。客家人在全世界有一千一百多万。他们有一定的客家精神。他们被迫南迁,因为战乱和天灾人祸,在明末清初南迁去的,所以他们的凝聚力很强。我们说客家精神,就是指他们的团结互助、艰苦奋斗和爱国主义精神。把客家精神与孙中山联系起来有一个历史的过程。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罗香林。他写了一本《国父家世源流考》。他说孙中山是客家人。以后他的文章又模棱两可地称孙中山不完全是客家人。所以孙中山是不是客家人就成了一个问题。深圳今年要出的挂历,全是客家人,如叶剑英、叶挺、廖仲恺等。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个大问题,但搞清楚也有好处。中山大学有个教授叫邱捷,到翠亨村深入调查、研究和访问后提出,孙中山的祖辈究竟是从东莞来的,还是不是从东莞来的,有不同的说法。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认为,邱捷这篇文章可以说明孙中山不是客家人。因为客家人有几个明显表现,如有他们自己的语言,孙中山不讲客家语言,客家人是逃过去,妇女是不缠脚的,而孙中山从小就反对姐姐缠脚。邱捷的文章,同志们有机会可以翻一翻。经过反复考证,否定了孙中山是客家人。既然孙中山不是客家人,把孙中山与客家精神联系起来,就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所以当深圳挂历到的时候,我说不是的,他们马上就撤掉了。现在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名人效应,到处争名人。孙中山是不是客家人,并不影响孙中山的伟大和他对中国历史推进的影响作用。……所以说,以“孙中山与客家精神”为主题召开研讨会是欠考虑的。孙中山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代表全国几万万中国人民,那何苦要加一个客家人?这是第一个问题。

 

据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孙中山宋庆龄研究信息资料》1997年第1期。


[1] 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影印希山书藏1933年版本,第274页。

[2] 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影印希山书藏1933年版本,第264页。

[3] 参看紫金中坝《孙氏族谱》(影印件)。

[4] 东莞上沙乡村民孙衍佳保存有其父孙同发参加该次孙族恳亲会的传单、照片。

[5] 孙满先生保存有孙眉、孙中山在左埗头孙氏祠堂拜祭后的合影多帧。

[6] 参看《紫金县各界人士纪念孙中山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会刊》第11页。

[7]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党党史会档案(七一六)508。

[8] 参看黄季陆:《关于国父生辰的考证》,载于《研究中山先生的史料与史学》,台北,1975年出版。

[9] 钟公任:《总理幼年事迹报告书》。笔者看到的是国民党党史会纂修林一厂(an,梅县人)在其工作日记中的摘录。

[10] 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影印希山书藏1933年版本,第172页。

[11] 《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上册,第8页。

[12] 参看何国华:《客家文化传承中所体现的民族凝聚力》。

[13] 紫金琏昌参加1646年钟丁先抗清起义的事实,见于:⒈《国父家世源流考》吴铁城、陈立夫序;⒉罗香林:《客家史料汇编》,香港中国学社1965年版,第388页;⒊《紫金各界人士纪念孙中山诞辰一百二十周年会刊》第9、23、26等页,与会者的发言及关于“家世源流展览”的介绍均提到鼎标、琏昌父子参加钟丁先起义之事;⒋张玉杰、陈国歧:《孙中山祖籍紫金中坝的名胜古迹》,载《岭南文史》1989年第2期。此外,我看到的多种从紫金寄出的印刷品都提及此事。

[14] 温济琴致罗香林电(译电影印件)。

[15] 洪迈:《容斋随笔》卷六“唐书世系表”。

[16] 参看王庆成:《关于洪秀全族谱》,载《太平天国史论文集》,广东、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7] 请参看《中山文史》第10辑我们对该谱的注释。

[18] 方式光:《评孙中山祖籍问题的争论》,载《南方日报》1987年12月21日。

* 此为梁方仲先生(1908——1970)遗稿。梁方仲先生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自20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收集和研究广东土地契约文书,此文当写于1960年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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