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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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绪论

发布时间:2018-01-03    

题名: 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绪论
撰写时间: 一九二二年六月前
原载: 据孙文著《建国方略》手书改正本,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藏。《实业计画(物质建设)》插图则自各版本中选用
出处: 黄彦编:《孙文选集》(上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全文:                                          建国方略之二 实业计划 物质建设
                                               中文版自序①
    欧战甫完之夕,作者始从事于研究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而成此六种计划。盖欲利用战时宏大规模之机器,及完全组织之人工,以助长中国实业之发达,而成我国民一突飞之进步;且以助各国战后工人问题之解决。无如各国人民久苦战争,朝闻和议,夕则懈志,立欲复战前原状,不独战地兵员陆续解散,而后路工厂亦同时休息。大势所趋,无可如何。故虽有三数之明达政治家,欲赞成吾之计划,亦无从保留其战时之工业,以为中国效劳也。我固失一速进之良机,而彼则竟陷于经济之恐慌,至今未已。其所受痛苦,较之战时尤甚。将来各国欲恢复其战前经济之原状,尤非发展中国之富源,以补救各国之穷困不可也。然则中国富源之发展,已成为今日世界人类之至大问题,不独为中国之利害而已也。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在此实业发展之一事也。吾欲操此发展之权,则非有此知识不可。吾国人欲有此知识,则当读此书,尤当熟读此书。从此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以推求众理。庶几操纵在我,不致因噎废食,方能泛应曲当,驰骤于今日世界经济之场,以化彼族竞争之性,而达我大同之治也。
   此书为实业计划之大方针,为国家经济之大政策而已。至其实施之细密计划,必当再经一度专门名家之调查,科学实验之审定,乃可从事。故所举之计划,当有种种之变更改良,读者幸毋以此书为一成不易之论,庶乎可。
   此书原稿为英文,其篇首及第二、第三计划及第四之大部分为朱执信所译,其第一计划为廖仲恺所译,其第四之一部分及第六计划及结论为林云陔所译,其第五计划为马君武所译。特此志之。
                                                            民国十年十月十日 孙文序于粤京②
    ①  原标题为“自序”,一九二一年十月上海、民智书局出版《实业计画》中文初刊本时所撰。为区别于附载的英文版序言,故由编者在此处及本册目录标题中增添数字,并标出作序日期。
    ②  广东省省会,即广州。^
                                             绪论①
    世界大战最后之一年中,各国战费每日须美金二万四千万元。此中以极俭计,必有一半费于药弹及其他直接供给战争之品,此已当美金一万二千万元矣。如以商业眼光观察此种战争用品,则此新工业乃以战场为其销场,以兵士为其消费者,改变种种现存之他种实业,以为此供给,而又新建以益之。各交战国民,乃至各中立国民,日夕缩减其生活所需至于极度,而储其向日所费诸繁华及安适者,以增加生产此种战争货品之力。今者战事告终,诚可为人道庆。顾此战争用品之销场同时闭锁,吾人当图善后之策。故首当谋各交战国之再造,次则恢复其繁华与安适。此两项事业,若以日费六千万元计之,只占此战争市场所生余剩之半额,而所余者每日仍有六千万元,尚无所用之地。且此千数百万军人,向从事于消费者,今又一转而事生产,则其结果必致生产过多。不特此也,各国自推行工业统一与国有后,其生产力大增,与前此易手工用机器之工业革命相较,其影响更深。吾人欲命以第二工业革命之名,似甚正确。若以其增加生产力而言,此次革命之结果,实较前增加数倍。然则以世界战争而成此工业统一与国有之现象者,于战后之整理,必多纠纷。今夫一日六千万,则一年二百一十九万万也,贸易如是其巨也,以战争而起者,乃忽以和平而止。试问欧美于此世界中,将向何处觅销场,以消纳战争时储节所赢之如许物产乎?
    如当整理战后工业之际,无处可容此一年二百一十九万万之贸易,则其工业必停,而投于是之资本乃等于虚掷,其结果不惟有损此诸生产国之经济状况,即于世界所失亦已多矣。凡商业国,无不觅中国市场,以为消纳各国余货之地。然战前贸易状态,太不利于中国,输入超过输出,年逾美金一万万。循此以往,中国市场不久将不复能销容大宗外货,以其金钱、货物俱已枯竭,无复可持与外国市易也。所幸中国天然财源极富,如能有相当开发,则可成为世界中无尽藏之市场;即使不能全消费此一年二百十九万万之战争生产剩余,亦必能消费其大半无疑。
   中国今尚用手工为生产,未入工业革命之第一步,比之欧美已临第二革命者有殊。故于中国两种革命必须同时并举,既废手工采机器,又统一而国有之。于斯际中国正需机器,以营其巨大之农业,以出其丰富之矿产,以建其无数之工厂,以扩张其运输,以发展其公用事业。然而消纳机器之市场,又正战后贸易之要者也。造巨炮之机器厂,可以改制蒸汽辘压,以治中国之道路;制装甲自动车②之厂,可制货车以输送中国各地之生货;凡诸战争机器,一一可变成平和器具,以开发中国潜在地中之富。此种开辟利源之办法,如不令官吏从中舞弊,则中外利益均沾,中国人民必欢迎之。
    ①  本篇原载于一九一九年三月七日上海《民国日报》第二版,标题《中山先生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画书》,译自英文;同年八月上海《建设》创刊号转载,称之为《实业计画》的“开篇总论”、“总论”。一九二O年夏上海、商务印书馆初版发行《实业计画》英文本时,刊该篇原文于卷首,题为“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na:A Prject tO Assistthe Readjustment of Post-Bellum Industries”(《孙文学说》第七章附载时译为《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画书——补助世界战后整顿实业之方法》)。《实业计画》中文本及《建国方略》对本篇均未加标题,但于书中曾分别称之为“篇首”、“绪论”、“提前一部”和“弁首之部”。根据上述情况,由编者在此处及本册目录中选用“绪论”二字作为本篇标题。
    ②  装甲自动车,英文本作tanks,于此处泛指战车。^
   欧美人或有未之深思者,恐以战争时之机器、战争时之组织、与熟练之技工开辟中国利源,将更引起外国工业之竞争。故予今陈一策,可使中国开一新市场,既以销其自产之货,又能销外国所产,两不相妨。其策如左①:
   甲交通之开发。
       子 铁路一十万英里。
       丑 碎石路②一百万英里。
      寅 修浚现有运河:
         一杭州、天津间运河。
         二西江、扬子江间运河。
      卯 新开运河:
         一辽河、松花江间运河。
         二其他运河。
      辰 治河:
         一扬子江筑堤浚水路,起汉口,迄于海,以便航
           洋船直达该港,无间冬、夏。
         二黄河筑堤,浚水路,以免洪水。
         三导西江。
         四导淮③。
         五导其他河流。
      巳 增设电报线路、电话及无线电等,使遍布于全国。
   乙商港之开辟。
      子 于中国中部、北部、南部各建一大洋港口,如纽约港者。
      丑 沿海岸建种种之商业港及渔业港。
      寅 于通航河流沿岸建商场船埠。
   丙铁路中心及终点并商港地设新式市街,各具公用设备。
   丁水力之发展。
   戊设冶铁、制钢并造士敏土④之大工厂,以供上列各项之需。
   己矿业之发展。
   庚农业之发展。
   辛蒙古、新疆之灌溉。
   壬于中国北部及中部建造森林。
   癸移民于东三省、蒙古、新疆、青海、西藏。
   如使上述规划果能逐渐举行,则中国不特可为各国余货消纳之地,实可为吸收经济之大洋海,凡诸工业国其资本有余者,中国能尽数吸收之。不论在中国抑在全世界,所谓竞争、所谓商战者,可永不复见矣。
   近时世界战争,已证明人类之于战争不论或胜或负,均受其殃,而始祸者受害弥重。此理于以武力战者固真,于以贸易争者尤确也。威尔逊总统⑤今既以国际同盟防止将来之武力战争,吾更欲以国际共助中国之发展,以免将来之贸易战争。则将来战争之最大原因,庶可从根本绝去矣。
   自美国工商发达以来,世界已大受其益。此四万万人之中国一旦发达工商,以经济的眼光视之,何啻新辟一世界?而参与此开发之役者,亦必获超越寻常之利益,可无疑也。且此种国际协助,可使人类博爱之情益加巩固,而国际同盟亦得借此以巩固其基础,此又予所确信者也。
    ①  本书选用底本文字多为竖排,“如左”即“如下”之意。
    ②  碎石路(macadam或macadamroad),即用碎石铺砌的道路,英文名称以其发明者苏格兰人麦克亚当(John Loudon McAdam)命名。
    ③  淮指淮河。
    ④  士敏土(cement),后文又译塞门土,即水泥。
    ⑤  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于一九一三至一九二一年任美国总统,一九一八年一月提出著名的“十四点”原则,其中第十四点即为建立国际联盟计划。^
   欲使此计划举行顺利,余以为必分三步以进:第一,投资之各政府,务须共同行动,统一政策。组成一国际团,用其战争时任组织、管理等人材及种种熟练之技师,令其设计有统系,用物有准度,以免浪费,以便作工。第二,必须设法得中国人民之信仰,使其热心匡助此举。如使上述两层,已经办到,则第三步,即为与中国政府开正式会议,以议此计划之最后契约。而此种契约,吾以为应取法于曩者吾与伦敦波令公司所立建筑广州重庆铁路合同,以其为于两方最得宜,而于向来中国与外国所结契约中为人民所最欢迎者也。吾人更有不能不预为戒告者,即往日盛宣怀铁路国有之覆辙,不可复蹈也。当时外国银行家不顾中国之民意,以为但与中国政府商妥,即无事不可为;及后乃始悔其以贿成之契约,终受阻于人民也。假使外国银行先遵正当之途,得中国人民之信仰,然后与政府订契约,则事易行,岂复有留滞之忧?然则于此国际计划,吾人不可不重视民意也。
   如资本团以吾说为然,吾更当继此有所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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