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九世纪的上海是一个主要由中国人、英国人、美国人和其他欧洲人混居的国际城市,本文考察了中国和外国的中介精英在上海政商两界中的作用,特别是着重于唐茂枝(Tong Mow-chee,1828-1897)的社会经济网络的构成。唐茂枝是著名的中国买办商人,为英国公司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Co.)提供服务,并和其他英语圈人士和中国人物来往密切,包括英籍律师担文(William Venn Drummond)和大力支持唐茂枝进行商业、政治活动的唐景星(Tong King Sing) 。本文主要利用中英文资料,深入了解十九世纪后期为上海国际社会管理做出贡献的非官方人物,从而为上海英租界中介商人的社会角色提供新的见解。
一、介绍
十九世纪,上海的国籍、群体组成十分多样化,其城市社会秩序基本由中外中介维持。唐茂枝(1828-1897)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位中间人物。自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他发挥纽带作用,使上海国际社会运转顺畅。当时上海已经成为大英帝国在中国的活动势力范围,没有唐茂枝在中间的作用,中英两个语言文化圈的沟通和运转将极为困难。唐茂枝,又称Tong Achik,或Tong Ting-chik唐廷桂(Tang Ting Gui),从1873年到1897年担任上海怡和洋行的买办。怡和洋行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之间是英国在东亚最大的贸易公司之一。唐茂枝妥善利用广泛的本地网络,借助他在外国和中国当局有社会关系,如他弟弟唐景星(Tong King Sing)(1832-1892),也被称为唐廷枢,在上海的商界和政治界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功。唐景星曾是怡和洋行的买办,也是一位著名的企业家,积极参与现代化和工业化项目,在1861年至1895年由清政府官员和商人主导的自强运动,或称为洋务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唐茂枝的网络包括欧洲中介人,如上海著名的亲华律师担文(William Venn Drummond,其中文名自署为担文,故用之)。担文经常在上海的法庭案件中为中国商人提供咨询和代理,唐茂枝和唐景星也是他的主要客户。十九世纪后期,这些中介人通过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在上海政商两界影响力不容小觑。上海的城市层面多元丰富,中国人的聚居区通常与英、美等外国人分隔,但居民之间也会有商业和社会往来。由于外国人必须与中国官员、商人和佣人进行商业和日常生活交流,许多中国人从中发现了与外国人做生意的机会。同时外国人和中国人之间存在文化差异甚至出现摩擦,需要中介人来解决这些纠纷,并简化各类人群之间的交流。 因此,本文以十九世纪中外中介人的历史活动为研究对象,着重考察几位具有代表性的人物,特别是唐茂枝及其中外合作者。
本文超越了传记研究的范围,研究唐茂枝在上海的商业和政治地位也有助于构建中介人角色的史学研究,了解他们在欧洲帝国正式或非正式活跃区域中的作用。十九世纪,欧洲列强发展成为一个非官方的帝国,通过军事、经济和外交行动优先扩大具有商业影响力的领土。为了扩大帝国的非官方势力范围,统治和管理本地群体实质上意味着欧洲统治者必须吸纳本地精英人士共同合作。 以十九世纪的印度为例,本土情报人员或“本地线人”,如特工或间谍,向英国官员提供有关印度本土政治的情报。尽管英国在当地控制政治情报交流的能力存在局限,英国当局也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更有效的管理。 这种本地化现象同样适用于十九世纪的中国。在此期间,大多数在沿海港口城市(包括上海、香港和天津)经营的外国公司和当局都雇佣了大量买办或本地商业代理人。欧洲殖民者也充当了两个群体之间的中介人,经常与买办进行沟通。
关于对买办商人商业活动的研究成果,可见如郝延平、陈启尧(Chan Kai Yiu)和本野英一(Motono Eiichi)的学术著作。 然而,相比之下,买办与中外当局之间合作关系的研究,买办与中外当局之间竞争与冲突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因此,本研究尝试深入探讨外国人和中国人如何构建其中介关系的过程。
梁元生阐述了“上海道台”(最高级官员)的过渡作用,即作为“联动阵地”沟通不同社会和价值观,如东/西、传统/现代性。 他提出,道台的作用基于他们可以采纳多种社会规范,该论点值得再商榷,因为东方和西方、传统和现代性等概念不足以描述十九世纪上海高度复杂的国际社会和多元文化的地方社会。然而,梁元生关于“道台”作为一个协调上海行政管理的中介角色的论述,有助于理解中介在通商口岸中的作用。就十九世纪晚期的上海而言,除了道台之外,还有少数中外商业中介人在商业和政治领域运作。这些联系人彼此合作,他们的活动使城市中分散的群体能够连接起来。这种社会现象为研究中外中介人的角色提供依据,发掘唐茂枝和担文等著名中介人物的社会角色,对相关研究做以补充。
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定居上海之前,唐茂枝曾居住过香港、旧金山和天津,他的生活事例说明中国民众当时在大英帝国和其他地方流动,并与外国人一起工作。根据施其乐(Carl T. Smith)对唐氏兄弟的研究, 唐茂枝于1828年出生于广东香山,当时是许多上海买办的故乡。1839年9月,唐茂枝11岁时,入读了澳门马礼逊教育协会学校(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 School)。他的弟弟唐景星也在这所学校就读。1847年,唐茂枝开始在香港地方法院担任翻译。 1851年,唐茂枝被解雇,因为香港地方法院怀疑他与海盗勾结,并与妓院里一个16岁女孩发生丑闻。1851年6月,唐茂枝成为基督徒, 受洗礼,并取名“Laying cheu”。次年,他与叔叔一起去了旧金山。他的叔叔是香港警长的买办。唐茂枝之后成为华人群体的领袖,并参与反对美国排华运动的政治活动,偶尔也担任法庭翻译。
唐茂枝大约在1856年至1857年间返回中国,开始在中国海关工作。好景不长,因于1864年至1865年之间接受了一名中国商人的贿赂,他被上海“道台”丁日昌逮捕,并被关押了至少5个月。1864年11月8日,海关副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记录说,阿植(Achik,唐茂枝年轻时使用的名字)收了一名男子五百两白银。 赫德当时倾向于丁日昌,因为丁氏一直正在积极处理清政府官员与中国商人之间的腐败问题。就这样,赫德同意将唐茂枝交给丁日昌,之后赫德得知清政府官员拷问唐茂枝,他又开始争取释放唐茂枝。 唐茂枝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的职业生涯尚不清楚,但到1871年,他在天津怡和洋行担任买办。在1873年,唐茂枝接管了弟弟唐景星在上海怡和洋行的买办职位。 在上海,唐茂枝还成为广肇公所的首董,并担任华人群体的代表,参与了一系列公共事务。 1897年,唐茂枝在上海去世前,积极参与了几项慈善活动。 1897年9月3日,《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刊登了唐茂枝讣告,描述葬礼的盛大场面,葬礼在家中举行,参加者超过三百五十人,包括他的亲戚、朋友、外国人、中国本地人和中国官员。一百多名外国人送来了吊唁,中国人送去了近千张绸缎或丝绸卷轴作为最后的礼物。 十九世纪中国的英文报纸中很少出现中国人的讣告,《北华捷报》的这篇讣告表明了唐茂枝对晚清中国人和外国人的重要性和影响。
通过考察中国中介人在中外合作中的作用,以及中外中介人之间的相互联系,本文提出了三个关键问题:
(1)唐茂枝是如何与中国精英合作的?
(2)他是如何与外国精英合作的?
(3)唐茂枝和他的合作者如何合作处理上海公共事务?
二、买办
买办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介。在此期间,买办为中外商人牵线搭桥,因为大多数外国商人既不会说汉语,也不了解中国商业制度,反之亦然,中国商人也不会英语,也不了解外国的商业惯例。买办填补了这一空缺,因为他们既会中外语言,还懂两套商业习俗。买办制度,即中介制度,早在通商口岸开放之前就已经存在。在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之前,买办为在珠江三角洲,特别是广州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当时,只有那些持有清政府颁发的许可证的人才能做买办。然而,第一次鸦片战争解散了买办的正式监管,并使买办制度私有化。 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成立和五个通商口岸开放后,买办人数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稳步增加。据估计,到1870年,中国沿海地区约有五百五十名买办。
在通商口岸世界,买办不但充当物资供应商,而且还负责雇佣中国员工、会计、融资和营销。许多外国大公司都设有买办专办事处或部门。1876年,唐茂枝是上海怡和买办部门的总买办,该部门由大约10名中国员工组成,如账房(一个专业的钱币和金条评估员),簿记员、司库和出纳(钱币收藏家和检验员)。此外,买办还代表外国商人与中国商人洽谈生意,作为回报,买办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可以获得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的佣金。 例如,1876年,唐茂枝在上海怡和洋行的买办部门和航运部门工作,他从买办部门获得的年薪为一千三百两白银;又从航运部门拿到百分之二的佣金,当年总共有九百八十两白银。 通过支持中外商人的商业活动,买办积累了丰富的中外商业活动知识。他们因此能够建立并经营自己的企业。著名的“买办转为商人”人物是为太古洋行(Butterfield & Swire)工作的郑观应与刘鸿生(1888-1956),他们曾在上海开滦矿务局(Kailan Mining Administration)工作。 郑观应在从事买办活动的同时,也经营茶盐贸易。刘鸿生最初在上海开滦矿务局工作,后来在中国开展了煤炭分销业务。
然而,买办的对外经营活动也给外国负责人带来了问题。买办既是外国公司的内部员工,又是外国公司外部业务的合作伙伴,这种二元性给外国负责人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整个十九世纪,买办挪用资金是外国公司经常遇到的问题。 尽管买办制度存在问题,但直到二十世纪中叶,外国公司仍然继续雇用买办,某种程度上因为,对于外国商人来说,买办打通与中国商人之间的商业网络,有利于他们在中国的贸易和商业活动,这一点唐茂枝的事例体现得十分明显。
三、与华人群体合作
作为一个富裕的买办商人,唐茂枝在商业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海的中国商界和中国其他通商口岸的支持。唐茂枝主要利用其家族网络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包括航运和制糖生意。其次,作为广东商人,唐茂枝也利用了同乡关系网络。此外,除了中国商人的地方主义,唐茂枝还参与了众多中国协会和行会的管理工作。通过与他的家族和其他中国商人的合作,唐茂枝成为现代中国一个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下一节试图全面展示他与中国商人的关系。
唐茂枝与亲戚的联系是他最可靠的商业关系,买办商人通常会让亲戚接管生意。例如,在唐氏家族的案例中,唐茂枝在1873年接管了弟弟唐景星在上海怡和洋行买办的职位;唐茂枝去世后,唐茂枝的长子唐杰臣(Tong Kidson),又称唐荣俊,继承了上海怡和买办的职位。 此外,唐茂枝和亲戚相互支持对方的商业和贸易活动。唐氏家族的许多成员都参与了航运业务。1873年至1884年,唐景星担任轮船招商局总办,唐茂枝同时参与了多家中外合资轮船公司的管理工作。 关于唐氏兄弟航运业务的运作,将在后面的“唐茂枝与外国人关系”一节中详细介绍。唐茂枝的另一位弟弟唐阿扶(Tong Afu),也被称为Tong Aku,也就是唐廷庚(Tang Ting-geng),曾在轮船招商局广州分局工作。 1883年11月,越南钦使阮述(Nguyễn Thuật)在上海会见了轮船招商局代理总办唐茂枝。唐茂枝告诉阮述,唐景星已经去了欧洲和美国,还没有回到中国,而另一个兄弟唐应星(又名唐廷庚)在广州。 唐氏兄弟的后人继承了这个家庭的航运业务。唐茂枝任命他的两个儿子唐杰臣(Kidson)和唐纯峰(Shun-fung)为遗嘱继承人。唐杰臣继承了父亲在上海怡和洋行的买办位置,并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像他父亲所做的那样处理该公司的航运业务。
这些强大的家族关系,使唐茂枝能够在中国经营大型企业。例如,唐茂枝和唐景星都参与了史密斯华熙公司(Smith, Wahee & Co.)的管理。威廉·麦格雷戈·史密斯(William McGregor Smith,1831-1907)和唐景星是该公司的早期董事。史密斯持有一万六千两白银,份额最大;唐景星持有三千两白银。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上半期,糖业公司主要在上海开展业务。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以后,唐茂枝接管了唐景星的份额,开始担任重要的行政职务。 1869年,糖业公司在香港东角的威灵顿街25号开设了一个糖厂,用于销售精制食糖,金糖浆和糖蜜。 直到1869年12月底,唐茂枝一直在公司担任要职, 并通过这种方式和他的兄弟、儿子们经营航运和糖厂等企业。
唐茂枝在广东以及来自其他不同地区的中国商人阶层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十九世纪,一些来自广州的买办移民到上海,如同唐茂枝一样继续经营买办生意。许多著名的粤籍买办,如唐景星、徐润和徐荣村成为广肇公所的董事。 唐茂枝曾经担任了广肇公所的首董。 作为首董,他认识到与各种中国人建立联系的重要性。1877年9月22日,他在给怡和洋行经理约翰逊(Francis Bulkeley Johnson)的信中,提到了人际关系网络的重要性:“在上海有很多事情占据了我的一些时间,我讨厌与之有任何关系,但有些事我无法避免。作为广肇公所的首董,我总是有一些事情要处理,要调查,要安排,要决定。许多官员和文人在这个港口来来往往,他们来访问我,我必须回访他们。(如果)我忘了这样做,他们认为我是不礼貌的。我必须广交朋友。”
粤籍买办通过地方组织相互联系,而唐茂枝是这种联系的一部分。此外,他还与中国其他城市的广东同乡有联系。例如,唐茂枝这个名字出现在东华医院的倡导者名单上。东华医院为香港华人提供医疗服务,是一个管理华人群体的半官方机构。 另在上海射杀流浪狗事件中, 晚年的唐茂枝和当时他和一个名为“苏州四善堂”(the Humane Society at Soochow)的慈善组织在上海捕捉流浪犬,安排到苏州放生。
顾德曼(Goodman)指出,对于广肇公所的董事来说,维护他们的声誉非常重要。广东人与外国商人一起追求经济利益,经常被中国民众批评为“广东贱人”和“洋人走狗”。 因此,著名的粤籍精英,特别是那些作为行会领袖的人,积极寻求通过慈善活动来提升他们群体的声誉。
唐茂枝不仅是广东群体的代表,也代表了其他中国商人的利益,他还担任广汕鸦片公所(Canton-Swatow Opium Guild)的负责人。该行会主要由汕头商人组成。唐茂枝在沙逊洋行与行会之间调解纠纷,是唯一不参与鸦片贸易的成员。 对于汕头商人来说,唐茂枝是外国公司和商人之间的谈判代表。1879年的汕头鸦片公所(Swatow Opium Guild)案件中(后文将详述)唐茂枝为一名出庭的中国商人充当翻译。 唐茂枝还是上海茶业会馆、丝业会馆、洋货公所、洋药(认捐)公所、钱业公所、商船会馆、四明公所和广肇公所等八大行会的代表人物。1892年,《北华捷报》发表了唐茂枝的一封信,提及他对一场火灾的反应,并要求上海工部局允许他穿一件印有各行会名称的制服或背心。因此,将来可以确定允许谁进入危险区域以拯救人员和保存房屋。在信中,应八个主要行会的要求,唐茂枝继续拥有这个特权。 对于中国商人来说,唐茂枝是他们与上海的外国商人和管理人员交流的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唐茂枝不仅与中国商人合作,还与上海的中国基督教精英合作。1885年11月25日,唐茂枝、唐景星,其他三位中国商人和两位中国基督徒,给上海租界工部局写了一份关于禁止中国人进入外滩公园的信。两位中国基督徒,颜永京是一位与中国圣公会有关系的传教士和圣约翰书院的院长,吴虹玉是上海老闸圣公会教堂的牧师。 他们要求向中国民众开放花园,声称中国人被禁止进入花园,而西方外国人、日本人和韩国人可以自由参观,这是不合理的;他们认为很难向到访上海的中国高层游客解释;针对这个问题,他们提出了几个措施:
第一,所有真正的本地游客可以通过展示通行证的方式参观花园,这些通行证可以由工部局授予,也可以由一些著名的本地人或外国人居民介绍,或者由受人尊敬的本地居民组成的委员会颁发。
第二,每周留出两到三天(星期六或星期日),让本地知名人士进入,建议如前所述。
第三,鉴于目前的花园面积较小,建议将外滩前的草地作为现有花园的附属,并对向社会开放。
工部局董事会于11月27日讨论了这个问题。12月2日,工部局答复说,尚未做出任何决定,这个问题将提交下一年2月的年度纳税人会议(Annual Ratepayers’ Meeting)上。《北华捷报》刊登了一封来自Vix Ra Nostra Voco的信,就是外国定居者对此问题的回应。他声称,这些中国代表企图“入侵”外国人的专属公共场所,并希望工部局拒绝他们的请愿。 然后,12月8日,《申报》刊登了一篇关于中国商人请愿的文章。这篇文章呼吁中国商人给予更大的支持,在纳税人会议之前,让外国人了解中国方面的强烈需求,以改善这种情况。虽然中国精英在1885年的这次尝试没有成功,但中国领导者并没有放弃。1888年,一篇类似的文章呼吁筹款,以建立一个“中国公共花园”,因为中国人仍然不允许进入公共花园。清政府官员也意识到公共花园将中国人排除在外是个问题。 1889年3月11日,上海道台龚照瑗告诉英国领事,公园不准中国人进入是对中国的侮辱,公园是中国人出资修建的,况且公园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商人和基督教精英开展了一场关于公共花园的运动,这场运动最终影响了上海的清政府官员。
唐茂枝用这种方式,通过使用家庭成员、同乡和中国商人的各种商业网络,得以扩大他的航运业务,并降低投资新业务的风险。此外,唐茂枝与中国当局的广泛联系,使他成为上海中国社会的领军人物。他有多种背景,广东人、海外华人、华人基督徒。此外,在上海的外国商人和管理者看来,唐茂枝代表了华人群体的利益。作为华人群体的主要领导人物和怡和洋行在上海的主要买办,唐茂枝与当时管理华人群体的外国人物建立了沟通渠道。
四、外国人群体
清朝末年,某些外国和中国商人在中国开展业务时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作为买办商人,外国公司的雇员和商业伙伴,唐茂枝能够与许多外国商人和当局建立社会关系。上海怡和洋行经理约翰逊(Francis Bulkeley Johnson)和著名的亲华律师担文就是这样的例子。 因此,本部分的重点是介绍唐茂枝在航运业务方面,与外国商人的社交网络,以及他在法庭案件中与外国律师的关系。
唐氏兄弟中的唐茂枝和唐景星,与在怡和洋行工作的外国商人合作,经营各种现代商业,特别是航运。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以来,怡和洋行在中国开展航运业务。作为怡和洋行买办,唐茂枝和唐景星有机会与怡和洋行员工一起参与业务。其中一位是约翰逊(Francis Bulkeley Johnson),他认识到买办在中国商业成功中的重要性。1868年,约翰逊表示,买办的信誉和敏锐度,是他们从中国本地银行家的短期贷款投资中获利的关键。 1871年,约翰逊在天津工作时,就已经注意到了唐茂枝的能力。约翰逊写道,天津办事处效率的提高,可能是因为新雇用的唐景星的工作人员的贡献,即唐茂枝的贡献。 1870年7月,当北清轮船公司(North China Steamer Co.)陷入财务困境时,约翰逊鼓励唐景星和他的中国朋友从该公司购买一艘轮船(即“南浔号”轮船)。1873年,怡和洋行的子公司华海轮船公司(China Coast Steam Navigation Co.)正式成立,“南浔号”(Nanzing)此后由该公司控制。 唐景星参与了“南浔号”的管理,因为他是半个主人。唐景星和怡和洋行的工作人员A. J. How,也是公司的创始董事。 买办商是建立华海轮船公司的重要贡献者。1873年,新成立的公司总资本二十九万九千两白银,唐景星和他的中国同胞(主要是买办)认购了的六万七百七十五两白银。他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华船轮船公司的管理工作。1877年,唐茂枝写了一份关于怡和洋行所持华海轮船公司股份价值的备忘录,并报告了1873年至1877年股票价值大幅下跌。根据这份备忘录,怡和洋行在1877年损失了七千六百八十两白银,占公司过去五年总亏损额中的百分之三十七。 1877年春,唐景星失去了华海轮船公司董事的位置,也有这部分的原因。1877年4月,唐茂枝写给约翰逊的一封信中,指出鸿记(Kung Kee)接管了唐景星在华海轮船公司的董事职位是不公平的,强调唐景星合伙的一家中国公司是华海轮船公司的最大客户,而鸿记(Kung Kee)并非华海轮船公司最大的托运人。在信中,唐茂枝还希望继续担任华海轮船公司的董事和怡和洋行的买办。 1883年2月,唐茂枝和其他股东,包括一名怡和洋行员工豪(A. J. How),一起参与了公司的清算。
唐茂枝还在担任了另一家航运公司的经理。早在1882年,他就是荣泰驳船行的股东。 1890年,在荣泰驳船行的年会上,唐茂枝和同孚洋行的希孟(J. F. Seaman)以及德兴洋行的林格(J. M. Ringer)再次当选为董事。 十年后,在1892年2月8日的会议上,唐茂枝当选为第二年的董事。 1893年,唐茂枝担任荣泰驳船行高级董事,并与其他外国股东一起参加了股东大会。 唐茂枝通过这种方式,与他的兄弟和外国商人合作,长期从事航运业务。
此外,唐茂枝和唐景星与一些外国律师建立了建设性关系。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期间,买办和中国商人经常出现在上海的法庭案件中,处理包括合同违约,委托人资金使用困难和破产等所导致的麻烦。 在上海的法庭案件中,唐茂枝和其他中国商人的代理律师通常由担文大律师和托华哈律师行的罗伯特·欧内斯特·文莱(Robert Ernest Wainewright)律师担任。 担文尤其以上海华人行会的“法律顾问”而闻名。 1894年2月20日,新加坡《每日广告商》报道说,上海当地华人行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反对任命担文为上海律政司(Crown Advocate);这些行会担心如果任命成功,将来没有外国律师可以处理中国案件。 担文被任命为律政司,也在上海英租界引起了争议。据《北华捷报》报道,1894年1月26日,英国在华商会上海分会会议(Shanghai Branch of the China Association)讨论了担文的任命问题。由于担文与中国商人和官员的密切关系,一些协会成员对他的任命表示反对。一位与会者说:“一个精明的、排外的中国道台和一个声名狼藉的亲华律师合作,他所有的行为和阴谋随时可能得到后者的支持和鼓励,邪恶即将降临上海。”
担文最终还是接受了律政司的职位,但在不久就放弃了这个职位,主要是因为他很难兼顾作为总督的外交事务首席法律官和律政司的工作。 担文在许多法庭案件中,成为唐氏兄弟的辩护律师。1875年,担文在法庭案件中为唐景星工作,该案涉及4月份“福星”火轮和“海洋”(英国怡和洋行轮船)蒸汽船的碰撞,福星沉没,包括中国官员、乘客和船员在内的50多人死亡,价值20万两白银的货物丢失。“福星”轮船属于轮船招商局,由于唐景星是这艘船的船东之一,他代表其他船东、船员和乘客成为这起案件的原告。 此后,担文继续积极为中国商人工作,特别是唐景星和唐茂枝。担文与唐茂枝的合作,可以从1879年9月和10月汕头鸦片公所(Swatow Opium Guild)的案件中窥见一斑,这是外国商人和中国行会之间的一场重大案件。 1879年,镇江新顺昌船务洋行代理商达夫(Thos. W. Duff)和镇江裕康船务洋行代理商戴维(D. M. David)对汕头鸦片公所的成员提出指控,因为行会违反了条约规定,将外国商人排除在鸦片贸易之外。英国驻上海领事亚瑟·达文波(Arthur Davenport)在法庭上作为观察员,反对担文和文莱(Robert Ernest Wainewright)担任中国被告的代理律师,但反对意见被驳回, 唐茂枝因为与公所中鸦片商人的密切联系有嫌疑而需要出庭。唐景星也出现在法庭上,但只是一个旁观者。当时的行会主要由汕头商人组成,唐茂枝是唯一说粤语的成员。 他还是广肇公所的首董和鸦片税务办公室的总董,以及怡和洋行的买办。 然而,由于汕头鸦片公所(Swatow Opium Guild)没有以明显的方式垄断鸦片贸易,原告提出的索赔被驳回。被告强调,行会的主要功能是作为帮助汕头同胞的场地,而且由于没有执行法规,他们并没有垄断鸦片贸易。在“汕头鸦片公所”案中,一些清政府官员与中国商人合作。署理两江总督吴元炳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行会垄断了鸦片贸易,并且只是简单地命令“中外商人应该和谐地开展业务”。直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英国官员还在继续讨论和调查“汕头鸦片公所”案件。1880年3月,担文试图命令唐茂枝来报道案件的细节。
唐茂枝与担文合作了很长时间。将近十年后,在1888年,在审理格雷斯顿(B. R. Grayston)破产的法庭案件中,担文为唐茂枝和文莱(Robert Ernest Wainewright)工作。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是中国税制改革的时期,唐茂枝和担文仍然活跃在中英商人和官员之间。1886年3月,《芝罘条约》(《烟台条约》)的附加协议生效,使清政府海关能够收取进口关税以及鸦片厘金(过境税)。 这对广汕鸦片公所(Canton-Swatow Opium Guild)的垄断构成了威胁。为了确保行会的垄断地位,唐茂枝作为行会总理与反对行会垄断鸦片贸易的代理总领事阿拉巴德(Alabaster)谈判,在国际租界范围内收缴厘金。在唐茂枝与阿拉比斯特谈判失败后不久,同样在行会工作的担文,通过与进口鸦片的英国公司(如怡和洋行和沙宣洋行)进行谈判,试图分享收税的利润。 尽管他们未能成功确保行会利益,但这个案例证明了担文与上海华人行会的密切联系。
正如郝延平所说,通商口岸的外国商人和买办建立了一种共生和相互依存的关系,以便实现互利互惠。 以唐茂枝为例,他利用怡和洋行的商业网络,并与其他外国商人合作,拓展了现代企业业务,特别是在航运领域。然而,由于中外法律、文化和社会实践之间的差异,唐茂枝和唐景星遇到了一些商业问题。作为群体另一方的中介人,担文帮助唐氏兄弟解决了困难。 通过提供有用的法律建议,担文协助并促进了唐茂枝和其他中国商人的商业活动。中外商人之间有许多竞争和争议,然而,在十九世纪晚期的上海,一些中外精英成功地建立了一种建设性的、有利可图的关系。
五、中外公共项目
唐茂枝是上海中外群体不可或缺的中介人。除了与中外商人合作外,唐茂枝还通过参加公共活动与中外精英合作,比如上海动物园的开园活动。除了法庭案件外,担文还与唐茂枝合作开展了多项慈善活动。在上海为公共事务设立的委员会成员通常由相同的成员组成,包括中外代表。这些委员会或组织中成员的重叠表明存在一个共生群体,其中包括像唐茂枝和担文这样的中介人。
唐茂枝被上海租界当局认定为华人群体的代言人。这一点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上海开设动物园时尤为明显。1888年9月,上海的中外精英召开会议,商议共同建立中国动物园夏季和冬季花园。唐茂枝参加了在皇家亚洲协会(Royal Asiatic Society)图书馆举行的会议。与会者有英国、美国、德国、瑞典、挪威、意大利等国领事,以及担文和他的女婿、海关副税务司义理迩(H. M. Hillier,英国人)等外国人,其他人包括怡和洋行的工作人员约翰·麦格雷戈(John MacGregor,1886-1893年任怡和洋行大班),担文的中国秘书杨信之(Yang Kung-the或Yang Kin Tuck)和春恩(Dr. Chynen),以及中国士绅、四十多名买办和一些中国官员参加了会议。在会议上,唐茂枝致辞,表示中国与会者希望得到外国人的支持,希望建立动物园。虽然未有考证,该项目是否最终完成,但鉴于会议来宾甚广,意义非凡。担文在会上表示,“这次会议是上海历史上第一次中外居民聚集在一起讨论共同目标。”唐茂枝、担文、旗昌洋行的工作人员杨经德、挪威与瑞典联合领事馆总领事暨博物学家柏固(Carl Bock,1886-1893任挪威驻上海副领事,1893-1899升总领事)、美国总领事侃(General J. D. Kennedy)和其他四位杰出的中国人,被选为项目委员会成员。 1888年9月21日,《申报》刊登的一篇文章,要求为建设“中国公共公园”提供资金支持,这个公园可以被确定为中国动物园夏季和冬季花园。也可以说,之前1885年在中国人准入公共花园许可事件上的失败,刺激唐茂枝和其他中国领导人物继续为在1888年建立中国公共花园而努力。
参加会议建立动物园的中外代表,还参加了其他公共项目。当华北饥荒救济委员会(North-China Famine Relief Committee)于1889年成立时,其中包括唐茂枝和担文;其他成员包括义理迩(H. M. Hillier)、杨信之和罗贞意(Lo Ch’en Yi)。 在1892年晚些时候,唐茂枝和杨经德在虹口购买了土地,以便为有需要的人提供食物。 担文和唐茂枝还深入参与了上海格致书院的管理工作。1883年4月14日,在上海格致书院会议上,担文、唐景星董事长、唐茂枝和其他中国与会者讨论了该机构的筹资问题。唐景星和唐茂枝计划向清政府朝廷的高级官员请愿,如两江总督和李鸿章,以及另一位高级官员,以获得上海中国矿业公司(Chinese mining companies in Shanghai)的资金,在上海建立了一个教授化学、采矿和冶金的学校。 这表明唐氏兄弟能够得到中国官员和英国当局的支持。七年后,即1890年,委员会成员由十六名中外成员组成,担文是董事长,唐茂枝是名誉司库。 由此可见,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唐茂枝是上海国际社会中最重要的中介精英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中外的中介人与清政府建立了合作关系。像唐氏兄弟这样的商人精英通过支持清政府工业和军事的西化,与清政府建立了建设性的关系。唐氏同胞兄弟还购买了官衔,以便培养与清政府官员的关系。唐景星获得道台头衔,并经常在许多公众集会上穿着官服,表明自己是一名官员。 唐茂枝虽然曾于1865年丧失官衔,但后来他与清政府官员重新建立了友好关系。1880年,唐茂枝斥重资帮助清政府建立西式化的军队,因而获得了花翎(the Decoration of Peacock’s Feather)。 担文也以类似的方式,被清政府授予各种级别和荣誉,以奖励他为清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他为山西省饥荒救济筹集资金的努力。中介人的角色和他们的调解技巧至关重要,是建立与清政府建设性联系的根本,借以提高和保障其社会地位。
唐茂枝的谈判、说服技巧使他能够在十九世纪晚期的上海,与中外领导人物建立联系,这一点可以从唐茂枝写给怡和洋行工作人员信件中看出来。在许多信件和备忘录中,唐茂枝详细解释了他的情况,并对他的行为和意见,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理由。1877年9月27日,唐茂枝致函约翰逊(F. B. Johnson),报告他的手下和买办办公室的簿记员在处理洋行资金方面犯了错误,试图说服约翰逊保留他的员工,认为很难找到替代者,并承诺他们将来会有更好的表现,还引用了一句中国谚语,强调信任员工的重要性。 另一个例子是1876年,唐茂枝关于他在怡和洋行收入的说明。唐茂枝从买办部门和船务部门获得收入。为了使这种双重收入合法化,他解释说没有从航运部门大量收益。 唐茂枝的讣告也表彰他在调解和协调上海各群体利益方面的技巧。“他在解决纠纷方面的机敏,阻止了许多案件进入法庭”, 担文还在调解中外商业和政治利益方面找到了机会,而不仅仅是为上海的英国租界当局服务,一些外国人确实与中国人建立了共生关系。担文的讣告声称,他从未为工部局工作过,因此可以“在工部局议会中扮演反对派的角色”。 在十九世纪末期,中介精英们热衷于寻找和填补不同群体之间的缝隙,他们的整体社会和商业活动使他们成为上海国际社会的代表人物。
六、通商口岸的中介精英
唐茂枝和担文等中介阶级精英的出现,象征着十九世纪末中外精英共生圈的兴起,尤其是在通商口岸。仓田明子(Kurata Akiko)指出,在清朝末年,在通商口岸出现了中国知识精英从外国传教士那里获得西方知识的情况,如太平起义领导人的堂弟兼太平天国西式改革倡导者洪仁玕,他以各种方式向中国社会介绍了他的外国知识。 这一时期的其他知识分子比如王韬,一个著名的翻译家、记者,以及深受外国技术、知识和社会制度影响的中国基督徒。仓田将他们描述为“通商口岸知识精英”(开港场知识人)。这个概念也适用于中国商业和政治精英,他们同时采用外国商业和文化习俗。除了中国精英之外,学习汉语和习俗的外国精英也可以被归类为“通商口岸知识精英”的一部分。通过对不同社会的了解,他们成为了在商业、政治和学术界都非常有影响力的中介。从某种意义上说,唐茂枝和担文都属于这类中介精英的一部分,他们主要在通商口岸地区活动。
就上海而言,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国和外国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各种公共项目中进行了合作。罗伯特·毕可思(Robert Bickers)认为,富裕的买办是十九世纪末中国急剧转型时期的“重要角色”,他们为中国的自强运动做出了贡献,并为应对饥荒和洪水而筹集资金。 除了中国的中介人外,还有外国中介人,例如与中国商人合作的律师。在同一时期,香港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马高可(John M. Carroll)讨论了中国精英,包括买办、商人、律师和医生,他们通过出席商业和政治活动以提升了社会地位,以及他们与欧洲定居者的合作。同时,上海的中国精英也做了类似的尝试。在上海,像唐茂枝和担文这样的中介人是关键人物,他们自发地组织了一些项目以改善上海当地中外居民的生活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许多中国买办、商人和传教士经常往来于通商口岸和殖民地之间,可以分享有关其社会经济活动的新闻和信息。因此,两个城市的中国精英互相启发并不奇怪。在这两个方面,像唐茂枝、在英格兰接受教育的律师暨香港立法会的第一位非官方成员伍廷芳(Ng Choy,伍才),都是关键的中介人,促进了中外精英之间的有效沟通。 另一方面,与华人群体的外国合作者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的担文(William Venn Drummond)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为公共项目捐款来支持中国商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香港第八任总督约翰·波普·轩尼诗(John Pope Hennessy)实施了许多有利于香港华人群体的政策,受到欧洲社会的强烈反对。 因此,像唐茂枝这样的中国中介人的崛起,以及他们在上海建立自己社交网络的尝试,可以被纳入晚清时期通商口岸世界产生中外共生精英的这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中来看待。
七、唐茂枝的遗产
1897年,唐茂枝去世,因而没有见到清朝末期连续不断的令人不安的事件。然而,唐茂枝的一些合作者经历了那个混乱时期,而以唐氏兄弟扮演重要角色的中外共生体系却得以幸存。唐茂枝的长子唐杰臣(Tong Kidson)继承了父亲的经济和政治职能。在父亲去世后,唐杰臣成为了上海怡和的主要买办人,和他的父亲一样,又成为了广肇公所首董。唐杰臣在很多方面都遵循了唐茂枝,并作为中介精英的一部分,参与了许多中外工商业和慈善项目。 1904年,唐杰臣去世,享年四十四岁。他当时是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会员,并以慈善捐助上海公学而闻名。《北华捷报》刊登的唐杰臣的讣告说:“他的去世将对这里教育事业和整个租界都是一个重大损失。”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自强时期结束后,革命运动兴起,除了商业阶层之外,还出现了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这是因为对可能有助于在中国建立新行政体系的人员的需求增加。早期买办和商业精英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往往成为武装分子、政治家、外交官和律师。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国外接受教育,回到中国参与新中国的建设。唐茂枝家族的后代也在中外方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的圈子。例如,唐杰臣的两个女儿中的一位嫁给了著名的中国外交官施肇基(Sao-Ke Alfred Sze,1877-1958)。 作为社会经济中介人的唐茂枝,将中国和外国在上海的事业联系起来,他的遗产被其家族后代继承和改造。
八、结论
最终,通过与中外精英建立的密切联系,唐茂枝改善了他在十九世纪晚期上海的社会地位。唐茂枝的亲戚和同乡支持他在中国的商业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的是,唐茂枝的弟弟唐景星也是一位著名的企业家,他与唐茂枝合作,在通商口岸扩展其航运和制糖业务。通过与其他中国知识精英的积极合作,唐茂枝成为上海华人群体的代表人物。唐茂枝还与外国商人建立了联系,包括怡和洋行的员工,以及在一些法庭案件中为中国商人辩护的外国律师担文等人。这些外国商人支持唐茂枝的航运业务,并为他的商业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此外,基于他与这些有影响力的中外贵族的关系,唐茂枝参与了许多公共项目,如上海格致书院的管理和外滩公园的开放。通过参与多个公共项目,唐茂枝巩固了他在当地群体的社会地位。唐茂枝及其合作者参与公共项目表明,至少有一些外国和中国有影响力的人物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共生群体,为改善上海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做出了贡献。
因此,本研究强调在十九世纪后期上海中外商人、知识分子和买办组成的中介精英的功能,尤其注重建立买办商人和城市的中国社会的非正式代表唐茂枝。通过商业和社会活动,中外群体领导者建立了互利关系。这些中介人在联系属于不同社会的当地人民方面例如中国人、英国人、美国人、广州人和汕头人,发挥了关键作用。尽管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多元文化的城市,但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分歧,以及当地华人之间也存在着区域竞争。因此,唐茂枝的广东人、买办、商人和基督徒的多重身份,使他成为不可或缺的协调者。此外,唐茂枝能够找到另一位中介精英担文,进一步简化了中外群体之间的沟通。中国和外国中介人的崛起,不仅在上海,而且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在香港和其他通商口岸都有所体现。唐茂枝及其中外合作者的案例,为十九世纪晚期中国通商口岸世界的中外共生群体提供了一些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