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宪法宜驾乎欧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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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宪法宜驾乎欧美之上

发布时间:2018-01-03    

题名: 在我国宪法宜驾乎欧美之上
撰写时间: 一九一八年二月七日
原载: 据《军政府之新气象——孙大元帅发挥五权宪法》,载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上海《民国日报》第六版
出处: 黄彦编:《孙文选集》(中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11
全文:                                        在我国宪法宜驾乎欧美之上
                             在广州宴请国会议员及广东省议会议员的演说①
                                        (一九一八年二月七日)
    今日以菲薄酒殽,承诸君莅止,不胜欣幸。所欲为诸君述者,窃以今日之世界纯为一竞争世界,吾国积弱已久,所以恃以图存者,全在议员诸君从新创造一健全中华民国,以远大之眼光,内则考出中国数千百年之积弊,外则察西洋各国之兴亡盛衰及其理由,以图挽救之方。但世界进化潮流并不一定,兄弟对此不得不生一种感触。在昔国家之初萌,有家族时代,有部落时代,罔识大团体之国家,盖亦无公共维系之物所致。自科学发明以后,吾人所应作者何事,以一般人之眼光看来,自应拿出一定的计划来做。质言之,现在我们非从民权上着手不可,即以民权主义为我中华民国建国之方针可也。但我国原系老专制国,完全为人治人力。今日所望者,则在议员诸君仍以人力觅一立国的基础。基础谓何?则宪法是也。
    国家宪法良,则国强;宪法不良,则国弱。强弱之点,尽在宪法。今我国宪法尚未公布,其责任纯在议员诸君身上。今日兄宴会在省议会举行。弟请以宪法问题为诸君研究。吾国《天坛宪法草案》①中,实有特殊之争点不容混淆者,惜人多未能了解耳。考世界各国宪法之美者,若美国、法国,而英国尚无成文宪法。美国之抵于法治,赖宪法之力,故自美国宪法发生以来,几为十九世纪以来第一之完全宪法。我国之《天坛宪法草案》多仿于十八世纪之陈法,移之十九世纪已属不合,何况二十世纪时代乎?
    顾我国流弊甚多,居今之日,尚有反对共和、反对民权主义而提倡专制者,因不知民权之谓何耳。查反对民权者,辄谓民权流弊甚多。不知在外人亦固有反对民权者,所出之书理由亦充足,但其尚未译至吾国。不然,反对民权者将谓有所本也。夫民权思想最盛者多在老专制国,而反对民权者多在共和国,是历历可考。故兄弟于此,知民权之流弊实专制流弊所遗传,若民权完全发达,决可无流弊矣。诸君于此,当知美国宪法完全为保护民权。今日创造中国,创造宪法,责任在诸君身上。其责任厥有两端:(一)须知我们为二十世纪的人类;(二)所产宪法当驾乎欧美各国以上,非复十八世纪之陈腐不堪,藉以表示我中华民国为文明开化最早之国也。我国历史上良法美意亦至夥。惟《天坛宪法草案》之弊,概言之有二:  (一)完全为十八世纪的旧物;(二)忘记己身为中国人。正如近人某谓美国法治腐败,不及俄罗斯专制之良,而昧于世界之大势也。当日革命注意之点,曰推翻专制时代之皇帝,是禁皇帝作恶。因皇帝一动物也,吾人亦动物也。因彼可以自由作恶,故从而防止之、排除之。“天坛宪法”即防止皇帝作恶之宪法也。今考美国宪法完全为防止民权流弊,与“天坛草案”相反。推之可见,十九世纪以后之宪法,应防民权流弊。吾国宪法应本是以成,始算二十世纪之完全宪法,不为外人窃笑其不良也。
    ①  原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制宪工作.故名《天坛宪法草案》,或称《天坛宪草》。一九一三年七月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制订,十月完成。袁世凯对该宪法草案诸多限制总统权力甚为不满,且又有解散同民党、停止国会议员职务之举,故未能议决施行。^
    又我国历史本素注意政治,所谓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屡言于数千年前,是吾人政治经验应算宏且富矣。不徒一般毕业于外洋者,得有博士、学士诸学位者尝以为未曾学过,而不细为研究,亦殊可惜。今吾对于宪法所主张曰五权,人皆〈以〉我所发明,其实系中国良好之旧法。所谓五权者,除立法、司法、行政外,一为考试权,一为弹劾权。查我国对此两权流传极久,虽皇帝亦不能干涉者。往年罢废科举,未免因噎废食;其实考试之法极良,不过当日考试之材料不良也。至弹劾权,在历史上能弹劾皇帝,其权限虽仅限于皇帝,然此制度实世界所未有,故中国实为世界进化最早之第一国。今后能于此再加改良,则庶几矣。又今之学者不知中国有三权,徒知外国有三权,而外人则固视中国为民权发达最早,尝摹仿吾国之办法矣。中国虽乞丐之子,凭考试取功名,实平等已极。此外人深以为然,奈何我国人不自知耶?故甚望保存此良法,而勿忘记中国自己之良法也。吾国五权既不自知,即提倡革命〈之〉人,往日亦尝渭不知革命何年成功,乃不事研究及此。今民国已成立七年  矣,所望速日产生完全优美之宪法,驾于欧美以上,作成一中西合璧的中国。表示我国宪法为二十世纪以后之法,且表示中国人之中国为最早开化之国,将见各国效我国之成规,抄袭我国之宪法,此兄弟所馨香盼祷于诸君者。
    据《军政府之新气象——孙大元帅发挥五权宪法》,载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上海《民国日报》第六版①
    ①  底本笔录有欠准确之处,如谓“美国宪法完全为保护民权”,又谓“美国宪法完全为防止民权流弊”,其意相反。诚如该报文末按语所云:“演说词系速记笔录,多欠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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