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故居原状陈列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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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故居原状陈列



孙中山故居位于南朗街道翠亨村,坐东向西,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平方米。

主楼是孙中山长兄孙眉于1892年从檀香山汇款回来由孙中山设计和主持修建而成的一幢砖木结构三开间两层楼房。与村中其他民居相比,具有中西合璧、坐东朝西、门多窗多回环联通的特色。孙中山在澳门和广州行医期间,经常回乡居住、读书和行医,在此撰写《上李鸿章书》,并与陆皓东共商救国方略。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流亡海外前后达16年之久。1912年5月,卸任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职务的孙中山回乡省亲,在此小住3天。现在主楼陈设复原孙中山先生1892—1895年经常在此居住时的景貌。

主楼前面庭院右侧是孙中山祖居遗址,1866年11月12日,孙中山先生出生于此。1913年后孙家把祖屋拆除,并在此挖了一口水井。前院的左侧有一棵酸子树,据说是孙中山先生1883年从檀香山带回树种亲手栽种在此。

后院建有厨房、厕所及杂物间,是孙眉于1913年左右回乡建造。

1986年10月18日,国务院公布孙中山故居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