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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华传略

陈景华(1863—1913),陆畦(一说陆逵),自署无恙生,广东中山市南屏村人(今属珠海市)。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戊子科中举 ,曾任广西桂平县知县,因查办剧盗陆显而得罪两广总督岑春煊被捕。逃脱后,由弟陈自觉助其逃到香港,复转暹逻(泰国)。时暹逻为华侨的重要集居地,孙中山的革命思想与康梁的保皇思想斗争非常激烈,陈迅速接受孙中山三民主义纲领,转变为民主革命战士。

1908年,与萧佛成在曼谷创办了暹逻第一张鼓吹革命的《美南日报》(后易名为《湄南日报》)任总编辑。后被康梁派党羽挤走。又复与萧佛成合作,在华侨爱国士绅马兴顺等资助下,创办《华暹日报》(后改名《华暹新报》),更激烈宣传革命,成为南洋华侨著名的革命报刊。与尤列的《同侨报》一起向保皇党发起攻击,展开论战。因此成为暹逻华侨中最有影响的领袖人物之一。他与萧佛成、王杏洲、陈美堂等人创建中华会馆,为日后成立暹逻同盟分会打下基础。

同年,孙中山抵达曼谷,创立同盟会曼谷分会,陈景华任书记。1910年,陈舍弃“报业名人”、“侨界领袖”的声望与地位,取道新加坡赴香港活动。在新加坡,他向孙中山汇报泰国华侨革命运动情况,又聆听了孙中山对国内革命斗争的指示。临行时,孙中山将刚从张静江处得到的赠款悉数交陈,作为活动的经费,陈深为感动。

陈在香港以买办身份从事地下活动,为同盟会南方支部建立了一个安全可靠的通讯联络处。他还参加了营救革命党人的活动,革命党人刘思复因暗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未遂,被押回香山县入狱,陈运动广东名绅江孔殷出面营救得释。

武昌起义后, 回广州参与策动广东独立。广东独立后,举胡汉民为都督。在胡未到任前,陈与蒋尊簋、邓慕韩三人主持省务。后陈先后出任广东军政府民政司司长,广东警察厅长。任内整顿警政,查禁烟睹,革除旧俗,推行新政,在短期内将广州治安治理得较为安定,有效地巩固了新生的广东革命政权。

1913年,讨袁的“二次革命”失败,广东旧势力群起诬告陈“附和乱党,密谋煽乱,图谋不轨,平时居官,残害人民”,袁世凯密电龙济光“就近办理”,陈就义时,年仅50岁。 陈身后萧条,丧葬费也靠人寿保险费开销。其墓碑上刻“强项之令,猛以济宽,宽同三字,狱等复盘。盖棺论定,毅力维新,哀我民国,丧此良人”。1918年,李根源、章士钊、熊克武等呈文政务院,为陈景华请恤,正直的国民党人对陈作出了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