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昨日召开会议,讨论《中山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草案,并部署了近期开展公共场所公民文明综合指数的测评及督导工作。市委副书记彭建文,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丘树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副市长唐颖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9—2011 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关键期,为了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的成果,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突破和提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第二次复查,相关部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山实际,制订了上述《规划纲要》。
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2009—2011年,我市要通过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城市文化软实力、市民幸福安康指数、城市生态文明程度、政府服务水平、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达到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等 “八大城市文明环境”的目标。
彭建文要求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满怀信心地做好精神文明工作。他指出,建设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当前的重点工作,整体提升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水平。
丘树宏表示,巩固文明创建的成果,各部门要强化认识、强化责任、强化组织、强化制度、强化监督。
邓小兵要求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市里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7-28 记者:连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