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要制定、落实好 《中山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规划纲要》,各个镇区、部门明确责任,共同努力,将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上来。”昨日上午,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对我市近期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丘树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唐颖主持会议。
2005年我市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以来,历经十多年文明城市创建,我市经济繁荣有序,社会和谐稳定,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优越,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持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并在去年经中央文明办复查确认蝉联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会议认为,2009—2011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关键期,为了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的成果,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突破和提升,相关部门制定了 《中山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通过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城市文化软实力、市民幸福安康指数、城市生态文明程度、政府服务水平、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达到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等“八大城市文明环境”的目标。
陈根楷指出,通过制定、落实三年规划,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文明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各个镇区和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把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整体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丘树宏介绍了近年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整体情况。邓小兵就我市建设文明城市工作的群众基础、向心力进行了阐释,并要求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三年规划纲要,抓好整改工作。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8-13 记者:连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