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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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通过验收

    2009年12月23日至25日,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组建了验收专家组,对我市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进行了验收。经过调查资料核对和实地核查,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12月24日,中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验收会议在市文广新局会议室举行,省普查办验收专家组、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普查办主任、市文广新局胡颂科副局长介绍了我市文物普查整体情况,市普查队队长汇报了我市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情况。专家组听取了介绍和汇报,对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文本进行了验收,并选取了5处不可移动文物、1处消失文物和1个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社区进行了现场复核。经过核对、实地踏查和验证,专家组确认登记表的填写基本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要求,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12月25日,专家组对验收情况进行了总结。专家组认为,中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文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认真履行政府职责,管理到位,运作良好,成效显著。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审定报告》情况属实,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通过验收。

来源:中山文化信息网2009-12-29 作者:文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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