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中山“书香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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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中山“书香世家”

    商报讯   为推动市民“爱书、读书、用书”的风尚,形成崇尚文化、终身读书的学习型社会,中山读书月组委会将在第八届“中山读书月”期间举办第四届“十佳书香单位”和“十佳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有意参选的单位和家庭,可于5月9日前向市图书馆上交报名表格和相关评选资料。
    记者从中山市图书馆了解到,本届“十佳书香家庭”评选重在读书、用书、著书和家庭教育上有独到之处,以家庭在开展阅读交流、阅读分享、取得阅读成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为评选条件。具体标准包括:有一定的家庭藏书数量,包括音像制品、电子图书;家庭成员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阅读气氛浓厚,经常开展阅读交流;每年有一定的购书经费支出;注重参与社会读书活动;读书成果丰富,家庭成员多有文章和著作发表;家庭教育成功。参选者需提交报名表和一篇以“阅读是我家的快乐之源”为主题的文章。
    此外,区镇、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部队等单位图书馆(室)可参加“十佳书香单位”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条件如下:有藏书和阅览的专门场所,环境条件较佳;区镇图书馆藏书量超过2万册(包括报刊、光盘、影碟),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部队等单位图书馆(室)藏书量超过3000册;有购书专款和专职管理人员;图书管理达到一定水平;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参选单位同样需要提交报名表和一篇介绍有关购书、藏书、开展读书活动等方面的相关文章。
    接收报名资料后,主办方5月中旬将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报名表格的内容,了解参评单位的有关藏书、购书、图书管理、开展读书活动的情况和参评家庭的藏书质量与读书成果等,拍摄有关藏书的影像资料,同时向他们搜集对中山市图书工作的意见。“十佳书香单位”和“十佳书香家庭”将参与5月下旬举行的“中山读书月”总结表彰大会,由主办方颁发证书或奖牌、奖金。报名表格可向中山市图书馆辅导教育部索取。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4-21 记者: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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