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已经通过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昨日,《关于拟命名中山市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公示》发出,就中山市拟命名前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
根据公示内容,本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2010年10月20日,在此期间内,环境保护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均接受反映中山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及来电。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中山就开始打造“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征程,历年来累计投入100多亿元推进12项环保工程。去年11月,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省环保厅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到中山进行了为期2天的考核,一致认为“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创建工作,组织得力,特色鲜明,工作扎实,全力构建生态市建设长效保障机制,以生态环保工程为重点真抓实干”,同意中山市国家生态市通过考核验收。中山成为全省首个建设生态示范区的城市,也是全国首个通过此项考核的地级市。
来源:中山日报 2010-10-11 记者 司徒漪